崑山市商務局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定鼓勵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經貿促進活動,規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擬定相關的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調研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契約章程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指導協調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內外企協作配套;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核准、報批、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完善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制定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實施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管理落實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和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定全市內貿發展規劃,組織、指導、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全市重點商業設施項目建設,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管理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承擔全市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和市場監管,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消費,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協同抓好全市商貿流通企業的商品質量、標準計量、優質服務和物價管理等工作,配合打擊商品生產銷售中的假冒偽劣行為。
(五)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商品流通、飲食服務的行業管理;協調本行業之間的關係以及相互交流與協作工作;指導和管理商貿領域的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依法對全市酒類業、拍賣業、特種勞保防護用品、廢舊汽車回收拆解等行業實施監督管理;對舊機動車交易、經營和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進行管理;負責典當機構設立的審核、報批等業務工作。
(六)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重要商貿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要求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七)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以及進口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牽頭擬定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指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加快服務貿易集聚區和服務外包載體建設。
(十)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定鼓勵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經貿促進活動,規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擬定相關的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調研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契約章程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指導協調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內外企協作配套;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核准、報批、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完善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四)貫徹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措施,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和合作活動。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負責經貿活動的外事管理、聯絡和接待工作;組織全市因公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的初審和報批;簽發外商來華簽證通知表;聯繫國外經貿合作網路。
(十六)負責做好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的服務、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口岸開放和運行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參與海關特定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七)加強境內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八)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負責管理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和市貿促分會的工作,以及指導有關商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接待、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後勤、車輛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各科室的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出國(境)團組的初審;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出國(境)人員政審;承擔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包括職稱報批、勞動保障,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等。
(二)綜合管理科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定商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考核經濟指標和獎懲政策、措施,並實施考評;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和綜合性績效評價報告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和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本系統企業經濟運行的矛盾和問題;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指導和管理商貿領域的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
(三)市場秩序科(市生豬定點屠宰辦公室、市場體系建設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本系統企業的商品質量、標準計量、優質服務和物價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規範市場行為,打擊商品生產銷售中的假冒偽劣行為;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市生豬定點屠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研究落實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品牌培育和建設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典當機構設立的審核、報批等業務工作;負責對全市重點商業設施建設項目實行管理、監督和服務。
(四)商貿服務管理科
擬定本地區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
(五)市場運行調節科(市蠶絲綢協調辦公室、市酒類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管理和指導化學危險品,煤炭經營資格認定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流通行業商品質量、商品標準計量、物價調控等工作;承擔市蠶絲綢協調辦公室和市酒類管理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外貿管理科(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的管理,貫徹對外貿易國別、地區客戶政策;負責對外貿易的規劃、計畫、統計;負責除外商投資企業外的進出口許可證,計畫配額簽證與管理的申報,辦理進料加工、對台小額貿易和三來一補貿易的審批管理;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和出口產品生產基地、生產體系的建設;會同貿促會組織貿易性出國(境)團組的展銷、推銷;負責國(境)內外各類洽談會、展銷會的申報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自營生產企業的外貿業務進行指導、服務、管理;負責對外經貿系統的國際貨運、倉儲運輸工作;根據委託,辦理本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定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畫,主辦相關貿易促進活動;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
適應中國加入WTO的新形勢,研究國際經貿公約、條約,開展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通報、諮詢;調查研究國家對外經貿政策,提出促進外經貿發展的有關建議,建立管理外經貿政策的資料庫;指導和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起草或參與調查地方性外經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參與調查處理重大的外經貿糾紛;參與重大國際投資項目的談判和重要協定、契約的起草。
貫徹實施國家機電進出口管理的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鼓勵機電產品出口的地方性措施;負責對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監控;負責指導、協調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商品結構的調整,推動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生產體系建設和產品的研發及技改;負責有關最佳化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資金項目的收集、申報、實施和動態追蹤工作;擬訂並落實其他有關鼓勵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的長效措施;負責指導實施科技興貿工作以及依靠科技促進產業提升、產品升級換代、開發高科技出口商品等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出口企業的品牌建設及推廣;指導、組織、幫助機電和高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七)外資管理科(服務外包科、行政服務科)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批、報批、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投資便利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涉外經貿促進活動,規範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做好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的服務、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口岸開放和運行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服務外包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服務外包工作的規劃、指導、管理、協調;負責起草市加快服務外包發展領導小組有關促進我市服務外包工作發展的地方性規定、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的項目審核工作;做好全市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的認定、統計工作;做好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指導服務外包各級各類基地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市服務外包企業協會的工作;做好全市服務外包相關數據、指標的統計、匯總、更新、考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服務外包簡訊編制工作;負責市加快服務外包發展領導小組例會的籌備工作;負責全市服務外包業務方面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內外大型服務外包洽談會的申報及組織協調工作;做好服務外包政策的引導與宣傳工作;做好服務外包網站的日常維護和更新工作;向省和商務部服務外包網站及時提供崑山服務外包發展動態等。
負責本部門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證、批准檔案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八)外資企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監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實際利用外資情況;承擔加工貿易業務審批管理工作;受理協調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與糾紛;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開展聯合年檢,指導監督外企的清算、撤銷與兼併;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九)外經管理科
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規劃、指導、管理、協調工作;審查上報企業對外承包勞務經營權和在境外設企業或其它相應的機構申請;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的審批、統計和協調管理;組織指導外派勞務培訓工作,督促檢查援外項目的執行情況;歸口管理全市接受國際援助工作;負責境外企業的情況統計、協調管理,制定境外企業的管理方法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勞務研修的預審、批報工作;搞好國際市場調研,收集傳遞有關國家的投資政策和法規,及時掌握信息,為企業提供服務。
(十)財務科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我市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轉向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與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法規、制度;指導企業搞好各項專用資金核算管理;搞好有關業務培訓、協調銀貿關係、信貸管理等。
另按規定設定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為18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8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0名,副科長(副主任)8名。

地理位置

地址:前進中路1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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