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實宣講團

崇實宣講團

崇實宣講團,成立於2016年4月26日,全稱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原名中央政策宣講團),系中央黨校研究生院成立的第一個學生理論宣講社團,現為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的常設組織,在研究生院學工委的直接指導下展開系列理論宣講工作。 “崇實”取自諧音“崇石”,即崇校訓之石,秉“實事求是”之意涵。宣講團以“黨校人傳遞黨的聲音”為理念,踐行“青年影響青年,青年服務國家”的宗旨,落實“青年學習、青年實踐、青年影響”的任務,旨在向校內外積極宣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組織結構

崇實宣講團由團長、常務副團長、副團長及各職能部室成員組成。

本團日常執行機構為團務委員會,團務委員會是本團全會的常設機構。在全會閉會期間,團務委員會執行全會決議,決定本團工作,對外代表本團。團務委員會由四至六名團務委員組成,其中,團長一名、常務副團長一名、副團長一至兩名為當然委員。日常執行中,團長由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秘書處成員兼任,領導並統籌全團工作;常務副團長協助團長分管本團各項日常工作,副團長協助團長、常務副團長分管本團業務工作;其他團務委員配合常務副團長、副團長開展日常工作。本團設有四個職能部室:

(一)辦公室

辦公室主要負責保障宣講團的業務運行。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和維護會議記錄、通訊錄等工作檔案;審查和匯總講稿、演示文稿等活動材料;處理向上級主管單位的申請、報送等檔案流轉工作;協助團務委員會制定、執行和監督本團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團務委員會進行財務管理與物資管理工作,提供活動後勤保障;在團務委員會與各部門間促進交流溝通並協助各部門做好各項活動準備;做好團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與宣講工作。

(二)宣傳部

宣傳部主要負責處理宣講團的媒體工作。主要職責包括完成本團各項活動的通稿寫作與宣傳報導工作,向上級單位及時報送本團動態情況;負責攝影工作及多媒體資料的整理與存檔,負責通訊、短片及其他宣傳材料的製作,以有效記錄和展示本團動態;與各類媒體進行聯繫接洽,推動宣講團對外影響力的增長;做好團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宣傳工作與宣講工作。

(三)聯絡部

聯絡部主要負責處理宣講團的交流事務。主要職責包括建立、推動與宣講對象單位的溝通、聯繫與合作;在團務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對外和校際活動中有關的檔案製備、材料傳達與溝通聯絡工作;推動宣講團與其他高校、企事業單位理論社團或宣講社團的聯繫交流;做好團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聯絡工作。

(四)學術部

學術部主要負責審核宣講團的各類文稿。主要職責包括審訂、修改宣講團的宣講、交流稿件,對宣講團宣講、發言的政治性與理論性負責;開展團內政治學習、理論研討、學習調研等活動;負責宣講團的學術任務與活動,促進宣講團成員的學養提升,推動宣講團學術建設。做好團務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員信息庫

第一期成員( 2016 4 —2016 8 月)

雲付平、連文娟、何坦、王慧娟、王靈璇、薛鵬、郭一輝、趙傳軍、王春暉。

第二期成員( 2016 9 —2017 2 月)

葉子鵬、薛鵬、趙傳軍、王春暉、郭一輝、李毅、李豪傑、王帥、盧震、苑曉欣、

馬雲龍、劉衛剛、王紅珠。

第三期成員( 2017 3 —2017 9 月)

葉子鵬、薛鵬、趙傳軍、王春暉、郭一輝、李毅、李豪傑、王帥、盧震、苑曉欣、

馬雲龍、劉衛剛、王紅珠、張昊希、陳楊、張小乖、黃博一、王錦博、王連宮、王聲嘯、徐敬博。

第四期成員(2017年10月—2018年5月)

劉衛剛、李毅、王聲嘯、葉子鵬、盧震、代思哲、覃夫傑、張宇通、燕翔、楊弘業、孫文。

第五期成員(2018年6月—2018年10月)

劉衛剛、李毅、王聲嘯、葉子鵬、盧震、覃夫傑、代思哲、張宇通、燕翔、楊弘業、孫文、

苟立偉、王姝楠、宋超、馮晨曦、龔毓燁、胡雪文。

第六期成員(2018年10月—至今)

任卓,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覃夫傑,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

苟立偉,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專業博士研究生。

代思哲,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外政治制度專業碩士研究生。

盧震,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專業博士研究生。

胡雪文,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專業碩士研究生。

馮晨曦,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際政治專業碩士研究生。

龔毓燁,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宋超,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專業碩士研究生。

穀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馬克思主義文化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黃甄銘,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

孔傑,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專業碩士研究生。

陶周穎,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專業碩士研究生。

王哲,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葉穎,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

孫振威,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碩士研究生。

歷史大事記

中央政策宣講團(崇實宣講團前身)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2016年4月26日,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中央政策宣講團(崇實宣講團前身)成立大會於中央黨校研究生院舉行。

五四青年節系列活動

2016年5月4日,志願者協會宣講團項目正式啟動,志願者走上北京街頭就“五四精神”進行採訪。

“兩學一做”宣講進校園經驗分享會

2016年5月17日上午,宣講團志願者赴北京師範大學同北師大馬克思主義學院宣講團就“兩學一做”進校園開展經驗交流。雙方本著“互聯互通、互信互鑒”的原則進行多方位溝通交流。

“三進三講三提升”系列宣講活動

2016年6月23日,中央政策宣講團赴甘家口街道辦事處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題進行宣講;24日,宣講團赴甘家口街道辦事處白堆子、花園村社區進行“毛澤東與紅軍長征”主題宣講;7月1日,宣講團赴甘家口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為非公企業黨員代表就 “兩學一做”進行宣講。

崇實宣講團走進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宣講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2016年11月16日晚,宣講團在團長葉子鵬帶領下,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國際警務執法學院的76名入黨積極分子解讀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李豪傑,薛鵬擔任主講,李毅做總結髮言。

崇實宣講團走進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宣講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2016年11月25日晚,崇實宣講團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MMD(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研究會 骨幹成員進行內部交流,並簽訂高校社團跨校合作協定書。26日上午和下午,雙方舉行了兩場宣講和研討相結合的交流會,就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進行交流,分享學習經驗,交流心得。

崇實宣講團赴湘潭大學宣講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2016年12月3日,崇實宣講團志願者抵達湘潭大學,面向湘潭大學校青馬班學員、學生骨幹、入黨積極分子宣講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並攜手湘潭大學理論社團進行工作交流,互相學習成功經驗。

崇實宣講團走進北京理工大學宣講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2016年12月21日,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走進了北京理工大學,與來自北京理工大學宇航學院的百餘名本、碩、博學子一同,深入學習了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崇實宣講團與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學習研究會建立合作關係

2016年12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與華南理工大學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學習研究會在中央團校培訓樓正式簽署“高校社團跨校合作備忘錄”,建立合作關係。宣講團團長葉子鵬與青馬研究會代表進行共建交流,李毅、王帥分別作為宣講團、協會辦公室成員出席。

中青網登載崇實宣講團署名文章

2016年12月12日中國青年網登載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署名文章《風起揚帆正當時:高校理論社團的自我建設與開拓發展》。多家中央主流媒體對文章進行了全文轉載。

中國青年網報導宣講團活動成果

2017年5月9日,中國青年網登載文章《中央黨校崇實宣講團:以青年力量傳遞青年信仰》。多家媒體對文章進行了全文轉載。

五校理論宣講社團學習十九大精神新年茶話會

2017年12月24日,崇實宣講團邀請來自清華大學博士生講師團、北京大學青年馬克思主義發展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青年馬克思主義研究會、北京師範大學求索學社的優秀宣講骨幹,成功舉辦“共話青年責任,當好新思想傳播者”五校理論宣講團學習十九大精神新年茶話會,就十九大精神宣講、宣講團內部建設與五校合作機制等議題進行了充分討論。

崇實宣講團赴太原理工大學進行宣講

2018年4月20日至21日,應共青團太原理工大學委員會邀請,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赴太原理工大學開展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與太原理工大學的部分本科生、研究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等,進行了一場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題的交流宣講活動,並舉辦了關於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國傳統文化的系列專題宣講。宣講團成員、中央黨校研究生院2016級中國哲學專業碩士生劉衛剛、2015級黨建專業碩士生葉子鵬、2017級黨建專業博士生苟立偉擔任主講。

崇實宣講團赴禮賢鎮宣講十九大精神

應北京市大興區禮賢鎮黨委和政府邀請,2018年4月28日,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在志願者協會秘書長、宣講團團長劉衛剛帶領下,於禮賢鎮成人學校報告廳面向全鎮280餘名鎮村兩級幹部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鬥爭”主題宣講。宣講團副團長王聲嘯、宣講團團員覃夫傑擔任主講。

崇實宣講團赴貴州大學進行宣講

2018年5月6日至7日,貴州大學舉辦以“新時代·新青年·新作為”為主題的第二屆“高校青年·思想論壇”,重溫習近平總書記“5.9”講話精神。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秘書長、崇實宣講團團長劉衛剛作為中央黨校代表參加論壇並以“勇立歷史潮頭,爭做時代先鋒”為主題,圍繞新時代青年的歷史使命和時代責任進行宣講。

崇實宣講團赴湘潭大學宣講十九大精神

應湘潭大學研究生團委青年發展研究中心邀請,201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在常務副團長李毅帶隊下,前往湖南省湘潭市,在湘潭大學以“繼往開來新時代,續夢揚帆再出發”為主題進行了十九大精神宣講。湘潭大學青年發展研究中心、研究生會與部分學院的主要學生骨幹、黨員與其他相關代表參加了本次活動。宣講團常務副團長李毅、宣講團成員代思哲、覃夫傑擔任主講。

崇實宣講團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進行十九大精神宣講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引導高校學生黨員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受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經貿與會展學院團總支邀請,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於2018年6月5日下午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知行樓300報告廳,在“初心大講堂”開展以“不忘初心,堅定信念”為主題的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經貿與會展學院團總支書記劉睿基老師出席此次宣講活動。經貿與會展學院學生黨員、預備黨員及入黨積極分子近120人參會。宣講團常務副團長覃夫傑、宣講團副團長苟立偉擔任主講。

崇實宣講團代表參加首都五校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學術論壇

2018年11月8日,首都五所高校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學術論壇在中央團校(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舉辦。崇實宣講團成員代思哲、覃夫傑參與此次論壇,二人合作的論文《中國共青團團員義務沿革探析——基於改革開放以來共青團章程文本的歸納研究》在本次論壇入選的論文中獲評優秀論文獎。

未來展望

新時代背景下,秉持著“青年影響青年,青年服務國家”的宗旨,崇實宣講團在面向高校、企事業單位、基層單位等開展宣講工作的基礎上,仍將不忘初心、砥礪前行,通過籌劃開展系列主題宣講活動,豐富充實宣講內容,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為實現中國夢而不懈奮鬥!

崇實宣講團章程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章程》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以下簡稱“本團”)是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院學員工作委員會指導下、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領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自發成立的青年學生馬克思主義理論宣講社團。

第二條 本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行動指南;以“黨校人傳遞黨的聲音”為理念,以“青年服務國家”為宗旨,以“青年學習、青年實踐、青年影響”為任務,面向校內外各單位黨員幹部與青年學生開展宣講活動,積極宣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第三條 基本業務

(一)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構建、提供青年學子學習黨的先進理論與各項方針政策的學習平台,推動青年學子鞏固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積極實踐黨校青年馬克思主義者的情懷擔當。面向校內外各單位黨員幹部與青年學生開展理論宣講活動,積極宣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在各類媒體、交流活動中傳播黨校青年學子的時代聲音。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

(三)持續影響更多同志為實現中國夢貢獻智慧和力量。“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國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在宣講、交流、訪談與媒體工作中,持續影響更多同志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偉業貢獻智慧和力量,是新時代青年的使命與責任

第四條 基本要求

(一)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旗幟鮮明講政治是根本要求。全體成員必須時刻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必須堅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牢固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堅定貫徹黨的思想路線做實事,在各項工作中秉持“實事求是”的校訓要求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的宗旨。

(二)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夯實思想建設這一基礎性建設。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展現黨校青年學子應有的高度的黨性修養與理論素養,自覺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三)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規律,主動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的業務水平。理論宣講和思想宣傳是本團的核心業務,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工作學的指導。本團成員應當主動提升業務素質,在宣講、宣傳、交流、行政等各項工作中持續鍛鍊能力、提升工作水平、展現黨校特色、追求更高標準。

(四)敢於擔當責任,勇於直面矛盾。“勇擔當、樹信心、立長志”是本團發展薪火相傳的歷史刻畫,擔當精神是本團成員有責任積極傳承的品格特質。在各項工作的開展中,只有勇於擔當才能真正開展實踐、達成任務標準、滿足工作需要、得到積極認可,才能讓崇實宣講團的發展歷程不斷開啟新的篇章。

第五條 本團前身為成立於2016年4月的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中央政策宣講團,於2016年9月更名為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於2018年11月更名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本團所有活動遵循《中國共產黨章程》、國家法律法規與校(院)相關規定的要求。

第二章 成員

第六條凡承認本團章程並提出加入本團申請的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院在院博士生、碩士生,在本團納新期間,經團務委員會領導的面試小組討論通過,即可成為本團成員。經團務委員會批准,本團可邀請承認本團章程的,學術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宣傳思想工作骨幹或優秀博士生擔任本團顧問。

第七條 本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章程、執行本團決議,積極參加本團活動,保質完成本團工作,按時參加本團全體成員大會。自覺維護本團的合法權益、榮譽及形象。

(二)努力學習、認真鑽研、主動宣傳、積極工作,在學習和工作中貫徹本團理念、踐行本團宗旨、落實本團任務,嚴格履行本章程總則第四條所規定的各項基本要求。

(三)發揚黨校青年學子應有的品格風尚,做新時代黨校優秀青年學子。在理想信念、政治能力、學術水平、工作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發揮青年先鋒模範作用。

第八條 本團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本團全體成員大會,閱讀本團檔案檔案,參加本團的理論學習、技能培訓活動。

(二)在全體成員大會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在本團幹部增選或換屆期間有參加競選的權利。

(三)對本團工作提出建議、倡議和意見,有根據地批評本團的任何成員,向本團負責地揭發、檢舉並要求處理本團任何成員違法亂紀、違反章程、消極工作的成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對本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可向團務委員會或全體成員大會提出。

(四)在本團全體成員大會討論對成員的處理決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成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本團顧問不享有本條第二款之權利,除此之外,本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成員的權利。

第九條 關於退出或除名:

(一)本團成員有退出本團的自由。成員要求退出本團,應當向團務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團務委員會討論批准後宣布除名並備案。

(二)任職期內,除顧問外的本團其他成員,未請假而缺勤本團要求出勤的活動達到兩次,或實際缺勤活動達到五次,團務委員會應給以考勤警告;接到考勤警告的成員若繼發未請假而缺勤或實際缺勤繼增兩次,應由團務委員提案,經團務委員會或全體成員大會表決通過,視為自動脫團,應予除名並備案。

(三)任職期內,任何成員未能按期保質完成團長、常務副團長、副團長所指派或分配工作的,經團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可視情節輕重,認定其未請假而缺勤一次或請假後實際缺勤一次。相應處理辦法參照本條第三款進行處理。

(四)在履行本團義務方面表現消極者,團務委員會可結合日常考評提出一次內部警告;若仍未改正,團務委員會成員可向本團全體成員大會提案,經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備案。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團最高權力機關為本團全體成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或遇重大事項時,本團團務委員會可以提前、推遲舉行或增開全體成員大會。

第十條 本團全會的職權包括:

(一)聽取並審議由團長作出的本團工作報告;

(二)修改本團章程;

(三)討論並決定本團工作和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關於本團團務委員會:

(一)團務委員會是本團全會的常設機構。在全會閉會期間,團務委員會執行全會決議,決定本團工作,對外代表本團。團務委員會由四至六名團務委員組成,其中,團長一名、常務副團長一名、副團長一至兩名為當然委員。

(二)團長領導本團,統籌全團工作,由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秘書處成員兼任。常務副團長協助團長分管本團各項日常工作,副團長協助團長、常務副團長分管本團業務工作;其他團務委員配合常務副團長、副團長開展日常工作。

(三)團務委員會成員的罷免,須經團務委員會過半之同意及全體成員大會實際出席人數達三分之二以上時得到應到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團務委員會成員的其他人事變動,須經團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第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本團設有辦公室、宣傳部、學術部、聯絡部等職能部室。各職能部室可設部長一名,其人事任免由團務委員會決定。

第十三條 關於職能部室

本團共設有四個職能部門:辦公室、宣傳部、聯絡部、學術部,具體部室職責與分工詳見“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理論宣講、學習研究、媒體宣傳與交流活動是本團的主要業務,特此作出下列紀律要求:

(一)嚴格履行本章程總則第四條所規定的各項基本要求,堅持“黨校姓黨”的原則,對思想政治理論具有正確、科學、深刻、紮實的把握。

(二)充分了解並熟悉宣講、宣傳與交流的所涉政策及發言、發表內容,擬發言稿或擬發表稿須按照團務委員會要求及時向學術部遞交,經審核通過後才可寄送至團外單位或進行發言、發表。發言、發表內容必須嚴格符合審核意見中所反饋的內容。

(三)宣講活動必須嚴格依照《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關於組織開展宣講活動的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宣講前應在本團內至少進行一次試講,經審核通過後才可實地宣講。宣講內容不得超出宣講稿和試講展示的範圍。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對於模範履行本團義務、在本團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成員,根據《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先進個人評選辦法》,本團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 本章程之條例,非經本團全體成員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修改本章程條款,須在全體成員大會上,得到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之贊成。

第十七條本章程在涉及全體成員大會及團務委員會時所稱的“通過”、“批准”、“決定”等,除特殊說明外的,均指在大會實際出席人數達三分之二以上時得到應到人數半數以上之同意(顧問不計入實際人數及應到人數),或得到團務委員會所有成員人數過半之同意。“以上”包括本數、“過半”不包括本數。

第十八條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志願者協會崇實宣講團及其團務委員會享有對本章程的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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