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②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研究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③指導和協調全市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
④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⑤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新型工業化、節能減排、省、市實事、非公經濟、縣域經濟、兩綱監測、民本岳陽等考核考評工作。
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⑦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⑧指導縣(市)區統計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教育、宣傳工作。
⑨組織全市民情民意調查。
⑩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和全市統計日常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文秘、宣傳、保密、財務、保衛、後勤和檔案資料等有關管理工作;管理局屬財產。
2、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局的黨務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的培訓和考試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與統計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局行政監察工作。
3、法規科
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國家和、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全市統計部門複議案件和行政複議應訴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研究、知識培訓、統計普法、統計巡查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統計學會、扶貧、雙聯工作。
4、綜合研究室
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分析和預測;組織專題研究,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定期承辦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統計新聞發布會;負責統計年鑑、簡明資料、月度經濟運行動態的編輯和縣(市)、區主要經濟指標的考核考評工作;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市綜合性統計數據及統計分析資料的審核把關,組織全市統計成果宣傳工作;負責蒐集省內各市(州)及長江沿岸城市的有關統計資料,進行橫向比較;審批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貫徹全省統計制度和方法的有關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
5、國民經濟核算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開展要素市場及開發區統計;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負責組織全市城鎮居民抽樣調查工作,收集、核定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負責非公經濟和縣域經濟考核統計工作。
6、工業交通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調查和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負責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和規模以下工業統計數據質量的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新型工業化考核統計工作。
7、投資貿易外經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地質勘探、測繪、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相關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組織對省、市實事數據的檢查、核定、公布;負責對全市招商引資數據進行檢查、核實;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統計專業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及成品油銷售情況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經和旅遊、旅館等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8、農業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組織指導全市農村基層統計網路建設;指導全市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業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農村經濟統計分析。
9、能源統計科
負責全市能源統計工作的規劃設計,制定全市能源統計調查總體方案;組織推動全市能源統計調查工作的實施;負責全市能源統計資料的匯總,對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負責全市各縣市區、各系統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統計與考核;負責對全市能源生產與消費情況的調研與分析,編制能源平衡表;宣傳貫徹《統計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組織指導能源基層基礎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節能減排考核統計工作;進行能源統計分析。
10、人口社會科技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勞動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核定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收集、核定“婦女兒童”兩綱監測數據;組織協調全市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11、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歸口管理、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綜合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市局其他業務科室服務業統計調查以外的服務業行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服務業發展規模、速度、結構、效益、地區分布和行業分布等情況的統計資料;負責生產性服務業等產業統計工作;對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審核、認定評價考核各縣(市、區)、各行業服務業發展情況的綜合統計資料;指導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12、信息中心
負責岳陽統計信息網系統的建設、維護和信息更新工作;負責岳陽統計信息區域網路系統的維護和病毒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有關統計報表的程式設計和維護,指導科室統計專業報表的數據處理工作;與普查中心共同負責組織完成各項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13、普查中心
負責組織各項普查工作的機構組建;負責各項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各項普查數據的上報;負責各項普查公報的發布;負責各項普查匯總數據的印刷;完成省普查中心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14、民調中心
負責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民意提供調查服務;負責全市民情民意調查項目的審批工作;完成省統計局布置的各項調查任務;開展各部門委託的民情民意專題調查;做好調查方案的設計工作,組織好每一項調查任務的完成,並寫出調查分析報告。
15、農村抽樣調查隊
負責農民生產、生活情況的抽樣調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調查測算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小康及農村現代化的進程監測工作,對農村經濟形勢進行預警、監測與分析;負責農村抽樣調查機構的業務指導與管理;負責完成各級布置的涉及農村、農業、農民問題的各項抽樣調查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禹輝
領導分工
焦鐸輝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民調中心工作。
鄒 儉 分管農業和能源統計考核工作。
分管科室:農調隊、能源統計科、信息中心。
徐光明 分管基建工作。
分管科室:基建辦。
許勇球 分管財務工作,分管新型工業化統計考核工作、人口普查工作、非公經濟統計考核工作,分管五創提質工作、聯手幫扶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工業統計科、普查辦、人口社會統計科。
胡燕飛 分管綜合經濟分析工作、分管民本岳陽統計考核工作、省市實事統計考核工作、政府績效統計考核工作。
分管科室:綜合統計與經濟研究室、國民經濟核算科、投資貿易外經統計科。
胡列宇 分管紀檢監察、人事、教育、支部、工會、老幹部、建整扶貧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紀檢監察室。
吳龍標 分管統計執法工作。
分管科室:政策法規科、服務業統計調查科
伍 密 協助五創提質、支部、工會、老幹部工作、建整扶貧工作。
徐高仕 協助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