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國軍,禹州市褚河鎮岳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岳國軍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征地補償款2.85萬元;坐收坐支集體企業經營承包款20萬元;虛報打井項目工程量套取資金7萬元並坐收坐支。2017年2月,岳國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