岙元村

紹興市新昌縣羽林街道岙元村位於縣城東部,地處104國道沿線,自然環境優美,全村共3個村民小組,175戶,480多人,共有黨員20名,村兩委班子成員7名,王雪千任黨支部書記、袁正英任村委主任,兩委班子思想堅定、務實創新、勤政廉潔、團結協作、真情為民。

基本介紹

岙元村 岙元村
岙元村 岙元村
岙元村 岙元村

紹興市新昌縣羽林街道岙元村位於縣城東部,地處104國道沿線,自然環境優美,全村共3個村民小組,175戶,480多人,共有黨員20名,村兩委班子成員7名,王雪千任黨支部書記、袁正英任村委主任,兩委班子思想堅定、務實創新、勤政廉潔、團結協作、真情為民。

會議制度

一、村民會議由本村年滿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

二、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主持召開,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有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議,應隨時召開。

三、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18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可以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開或分片召開。

四、村民會議在決定問題時,應當充分發揮民主,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會議的決議、決定不能與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相違背。

五、村民會議是村民行使自使自治權利的最高形式,村民委員會要嚴格執行村民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六、村民會議的主要職權: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

2、審議村民委員會工作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

3、罷免、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4、撤銷或者改變村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5、撤銷或者改變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的決定;

6、討論決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

七、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村民委員會方可辦理的有:

1、村發展規劃;

2、村年度發展計畫;

3、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4、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5、興修水利、修建村道等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和用工方案;

6、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計畫生育指標的安排;

10、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書記: 王雪千
主任:張斌
支委:張梅昌
支委/會計:袁明正
村委:陳學東

地理位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