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公考第一名遭拒事件

山西長治公考第一名遭拒事件

8月16日,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趙波的一番話打斷了宋江明的一路順利。 在長治市紀檢委監察綜合科,在科室負責人的主持下,宋江明和長治市人社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圍繞體檢過程進行對證。 在給市紀檢委、市監察局的匯報材料中,長治市人社局認為,在體檢工作中,他們嚴格執行了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

簡介

2011年3月27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聯合發布《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彼時,作為吉林大學應屆碩士研究生的宋江明選中了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宋江明表示報考這一崗位的原因有兩個:第一,他是山西長治人,希望回家鄉工作;第二,這個崗位的專業要求是“本科以上”和“環境資源法及相關專業”,這與他所學的環境法專業恰好吻合。
在隨後進行的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錄用公務員考試中,宋江明取得筆試第一、面試第一、總分第一的成績。按照長治市人社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宋江明成為所報考崗位“科員2”唯一一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8月11日,宋江明在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參加了體檢。不過,由於在體檢中有一項指標“血紅蛋白”的測量值被檢出低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宋江明最終未能被錄用。隨後第二名考生遞補並被錄用。

申訴

8月16日,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趙波的一番話打斷了宋江明的一路順利。在人社局辦公室,趙波對宋江明說:體檢查出你的身體有點問題。不過,趙波並沒有透露宋江明的身體出了什麼問題,只讓他等複查的通知。複查在次日上午進行,宋江明在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體檢中心抽了血用於化驗。
由於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於是,宋江明向體檢中心的醫生諮詢。醫生告訴他,根據前一次的體檢數據,有幾項指標偏低,最壞的情況可能是白血病。複查的結果要下午才能出來,並直接送到長治市人社局。直到晚上6時多,趙波給宋江明打來電話說,體檢複查中一項名叫“血紅蛋白”的指標只有“88”,未能達到標準,所以體檢不合格。“下午出體檢結果,為什麼長治市人社局在體檢報告出來之前就告知我為不合格?”他在網上發布的一條申訴帖子中這樣寫道。
讓宋江明感到不解的是,在他自行前往3家醫院進行的4次體檢中,此前被檢出低於相關標準的“血紅蛋白”指標,都變得符合標準了;並且,宋江明後兩次去驗血的醫院,正是此前曾參加體檢和複查的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此外,宋江明還拿著化驗單到門診看了醫生,排除了患血液病的可能性。於是,他對招考體檢環節提出了質疑。
根據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2011年11月9日中國青年報報導了“宋江明求職驗血記”,10日晚,長治市人社局法規科科長秦慧忠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宋江明的事情被報導後,長治市人社局立即開展了自查,並將自查結果向長治市紀檢委、市監察局作了匯報。

調查

9日當天山西省長治市紀檢委的工作人員給宋江明打電話,讓他準備第二天到醫院複查。但是,11月10日9點半,長治市紀檢委的工作人員又告訴宋江明:“今天不複查了,先調查情況。”
在長治市紀檢委監察綜合科,在科室負責人的主持下,宋江明和長治市人社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圍繞體檢過程進行對證。此外,紀檢委一位工作人員讓宋江明寫了一份情況說明。
在給市紀檢委、市監察局的匯報材料中,長治市人社局認為,在體檢工作中,他們嚴格執行了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長治市人社局“專門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簽訂了《體檢責任書》,明確規定‘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參加體檢的考生編為8組,現場抽籤佩戴編號牌,以編號取代真實姓名,依次體檢,防止作弊。考生宋江明的編號是6-3。”長治市人社局還“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全程監督,武警戰士守衛,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體檢現場”。
關於遞補考生的情況,這份材料稱,“考生賈美玉的專業為‘資源環境科學’。該考生的專業和基本情況上報省廳公務員考錄處,確認符合職位專業要求”。但該材料對所招的“科員2”崗位所需要的具體專業類別沒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

回應

11日下午,山西省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此事向媒體發來《關於考生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對長治市公務員考試“狀元”、27歲碩士畢業生宋江明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一事做出回應。《說明》原文如下:
關於考生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情況的說明
近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題為《宋江明求職驗血記》的報導,多家網站先後轉載,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為澄清事實,現就宋江明考生的體檢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考生宋江明的體檢情況。
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考試中,考生宋江明通過筆試、面試,於8月11日參加了招考領導組統一組織的體檢,根據醫院的體檢結果,宋江明有五項體檢指標異常,其中一項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三條規定的不合格情形。8月17日進行復檢後,該項指標仍不在標準範圍內。根據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總則第3.7條“招錄機關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的規定,體檢醫院做出了“不合格”的體檢結論。
二、體檢工作中嚴格執行了國家有關規定。
根據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的規定,我局指定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三級甲等醫院)承擔本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的體檢工作。為確保體檢工作公平公正,我們採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簽定了《體檢責任書》,明確規定“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二是院方在實施體檢工作前對體檢醫生進行了《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培訓。三是參加體檢的考生編為8組,現場抽籤佩戴編號牌,以編號替代姓名,依次體檢。四是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全程監督,武警戰士執勤,體檢場所實行封閉管理。。
三、第一次體檢結果出來後,我們對宋江明進行了善意的安慰,本著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主動安排其參加復檢。復檢得出不合格結論後,我們也曾對宋江明考生做了耐心細緻的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
四、《 中國青年報 》記者王鑫昕 (微博)發表題為《宋江明求職驗血記》的報導之前。沒有和我市招錄部門有過任何接觸。
二〇一一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借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放棄

11日上午,宋江明對記者說,想要尋求相關法律機構的支持,起訴人事局或者醫院。但是,下午宋江明卻告訴記者,“我闖禍了,我全部放棄,我不要這個工作了,這邊不會放過我的”。
“先開始覺得這個事情不公平,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之後這個事情鬧大了。今天上午想起訴,但是,自己掌握的證據太少了。經過認真考慮,我決定不參加他們的複查,不要這個工作”,宋江明告訴記者,“但我仍然想要一個真實的調查結果”。

真相

長治市紀委、監察局經調查了解後確認,引起網民關注的“公考狀元體檢被刷”事件確有暗箱操作。17日,長治市委、長治醫學院黨委分別召開會議,對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趙波等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長治市委決定,免去趙波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職務,撤銷吉新瑞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科科長職務,對上述二人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正在進行調查。
長治醫學院黨委決定,給予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副院長陳廣斌行政記過處分。撤銷韓玉梅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職務,停止祁露霞主檢醫師職務,解除檢驗技師楊文芳與和平醫院的勞動契約關係,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正在進行調查。
經調查,宋江明體檢和復檢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內多項數據間邏輯關係不成立,宋江明血常規檢驗報告單被篡改,長治市公務員招錄工作有暗箱操作之嫌。長治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長治市人社局啟動公務員考錄工作糾錯程式。
據了解,長治市人社局已經撤銷了因錯誤體檢結論而作出的關於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職位錄用公務員的決定,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的宋江明正在按程式辦理錄用手續。
長治市紀委監察局調查組還發現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有關人員和遞補考生家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目前已經會同長治市檢察院、長治醫學院紀委就此立案調查。
長治市紀委監察局表示,此案無論涉及何人,一經查實,將依紀依法嚴肅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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