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晉發〔2009〕13號),設立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山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 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四)增加非藥品類 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職責。

(五)增加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省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

(三)承擔 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開採(含 天然氣開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 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省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綜合管理全省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煤礦除外),監督管理安全生產 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 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擬定全省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省安監局掛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以下簡稱省政府安委辦),承擔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政府安委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設區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研究擬定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重大安全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省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省政府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省政府安委會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承辦省人民政府與省直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

(十四)承辦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安監局設10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

辦公室(綜合協調處、財務處)

擬定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和 行政事務及後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經費、 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承擔省政府安委辦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與省直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承辦省政府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人事培訓處(省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辦公室)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和安全評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省級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考核工作;指導和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承擔全省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並監督檢查(煤礦安全培訓機構資質除外);承擔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負責組織協調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政策建議;組織擬定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生產標準;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規劃科技處

組織擬定全省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 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承擔省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信息統計辦公室)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相關規程、標準;指導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省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負責指導協調全省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綜合管理全省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統計工作;承擔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全省非煤礦山救護隊的資質認定和管理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開採(含天然氣開採;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相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和尾礦庫閉庫相關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指導、協調和監督煤炭、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消防、農業、水利、電力、軍工、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林業、氣象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安全監督管理三處也稱(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相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和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工作;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相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重大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煤礦除外)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安全健康標準化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晉辦發〔2005〕17號文執行(行政編制4名已劃轉省紀委統一管理)。

人員編制

省安監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副處級 領導職數3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書記1名,正處長級監察專員4名,副處長級監察專員4名)。

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省安監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省衛生廳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省安監局和省衛生廳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省安監局對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管,研究擬定並下達全省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承擔省人民政府安委會協調煤炭行業管理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和措施的落實情況,承辦省人民政府與省煤炭廳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省煤炭廳負責全省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分解下達設區的市和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進行考核。

(三)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工作由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承擔。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霍紅義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玉成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德政

黨組成員副局長牛建華

副巡視員張英保

副巡視員李高平

工作重點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現將《山西省安監局2013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緊密結合實際,明確本單位2013年工作重點,認真抓好落實。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山西省安監局2013年工作要點

2013年安全生產工作思路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紮實開展“責任落實年”活動。認真履職、主動作為,充分發揮好各級安委辦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等作用;切實抓好直接監管的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堅決杜絕特別重大事故、減少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把各項指標控制在下達指標的範圍內(非煤礦山、化工及危險化學品、冶金等工貿八個行業事故死亡人數分別控制在23人、9人、20人以下)。為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加快轉型跨越發展、再造一個新山西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一)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和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召開宣傳工作座談會,分清內部宣傳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制定全年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計畫,以多種形式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總體部署。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對外宣傳山西形象,對內形成安全氛圍。(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宣教中心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處室,其他有關處室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宣教培訓。以安全生產“六五”普法活動為載體,通過舉辦安全生產“大講堂”、“培訓班”、“有獎知識競賽”等宣教培訓活動,大力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及時啟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工作,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政策法規處、人事培訓處、宣教中心等負責)

(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6月份,以“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為主題,組織開展好第12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報導、播出安全生產公益廣告、舉辦“安全生產宣傳諮詢日”、“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全省中小學生“傳遞安全,珍愛生命”等系列活動。繼續推進安全文化創建活動,大力弘揚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政策法規處、宣教中心等負責)

二、進一步明晰和落實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

(四)理清行業(領域)監管職責。深入研究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代省政府起草《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部分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通知》。行文後,督促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各級要根據實際情況,理清本區域內各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權責明晰、不留盲區的監管責任體系。(應急救援辦公室、監管二處負責)

(五)強化各級政府安全生產領導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度,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必要的政策、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層層分解目標任務,逐級下達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簽訂目標責任書。強化目標管理,嚴格實行通報、發布、考核和“一票否決”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定期深入企業調研安全生產,解決突出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負責)

(六)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認真執行事故查處逐級掛牌督辦制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查處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相應措施,指導安全生產實踐,避免同類事故重複發生。嚴格事故信息上報時限和程式,對瞞報、遲報、謊報事故,依次提高一個等級進行調查處理,嚴肅責任追究。(各有關處室、應急救援中心負責)

三、大力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七)嚴格制定並落實年度執法工作計畫。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24號令)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畫,報請同級政府審查批准後,報上一級安監部門備案。各級安監部門要做到分級負責、無縫對接、不漏一企,對所屬企業要明確監管部門、分管領導、監管責任人,做到監管責任“三落實”,並在媒體公告。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的頻次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科學制定並落實現場檢查方案。加強技術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各行業(領域)專家庫,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家,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技術支撐服務。(負有監管職責的處室、規劃科技處、政策法規處、執法總隊、安科院各負其責)

(八)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積極開展部門之間聯合執法行動,在打非治違、整頓關閉、隱患排查,以及全省開展的重大檢查、督查中,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形成合力,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在執法中遇到超出本部門的查處職能範圍的要主動作為,邀請相關執法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及時辦理移交手續,依法進行處理。積極探索和建立安監部門內設機構聯合執法機制。在落實執法工作計畫中,涉及兩個以上處(科)室對同一企業實施檢查時,由企業主業的監管處(科)室牽頭,或者由內設的法制機構組織實施,做到年初制定執法計畫、檢查前制定現場檢查方案、檢查中落實執法監督、檢查後對文書進行備案,儘量避免多頭檢查、重複檢查,真正為基層監管部門和企業減負。(政策法規處、負有監管職責的處室負責)

(九)推動安全監管執法標準化建設。制定我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實施細則,以及行政執法監督考核標準,開發或引進執法文書使用與製作的系統軟體,建立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文書列印一整套的標準化管理模式,逐步實現執法信息的網上傳遞和執法文書的電子化操作。認真製作和使用行政執法文書,依法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政策法規處、規劃科技處、負有監管職責的處室、執法總隊負責)

(十)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失誤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以規範和約束各級安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各級安監部門法制機構和紀檢監察部門,通過全程執法監督、跟蹤執法監督、案卷評議、行風政風評議等方式方法,促進各級安監部門依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政法法規處、紀檢監察機構負責)

四、積極推動企業安全標準化按期達標

(十一)建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獎勵制度,對達標工作突出的先進企業,由各級政府給予一定獎勵,促進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開展。細化完善安全標準,制定各行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基本要求,把證照管理、組織保障、技術裝備、生產工藝等重要內容,作為標準化達標的關鍵要素,對符合條件的,方可進入標準化評審程式,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要實施“一項否決”,嚴把安全達標準入關。(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安科院各負其責)

(十二)推動企業如期達標。年底前,要積極推動仍未達標的1000座非煤礦山、1790個危險化學品和695個規模以上冶金等行業企業全部達到最低標準,對在規定時間內未達標的企業,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到年底仍達不到最低標準的,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取締。(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五、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十三)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快建設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平台,落實重大危險源申報和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制度,督促企業做到隱患治理資金、時限、責任、預案、措施“五到位”,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跟蹤落實。(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規劃科技處、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負責)

(十四)非煤礦山。開展以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礦山防高陡邊坡及排土場坍塌、尾礦庫防潰壩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監督一處負責)

(十五)危險化學品。繼續推動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化品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以及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工作。淘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工藝落後的化工和危化品企業。推進安全距離嚴重不足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整治工作,紮實開展穿越公共區域的危化品輸送管道的專項治理,嚴密防範和有效應對危化生產事故引發的公共環境事件。(監管三處、登記中心負責)

(十六)冶金有色等行業。開展煤氣區域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粉塵爆炸場所作業、高溫液態金屬吊運作業等安全專項治理,嚴防鋼水包傾復、煤氣中毒等事故。(監管四處負責)

(十七)職業病危害防治。抓好職業病危害申報,年底前申報企業數要達到9500個。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負責)

六、繼續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十八)突出重點內容和環節。組織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攻堅戰,對存在非法違法開採行為、限期停產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的324座礦山整頓關閉到位,完成119座尾礦庫閉庫治理任務;對危險化學品、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未批先建、無證或證照過期、“三項崗位”人員無證上崗、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等行為進行嚴打重處。(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十九)嚴格落實“打非治違”措施。認真落實“打非治違”責任,運用集中執法、專項檢查,以及抽查、複查、突查,夜查等方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的監督檢查,對發現非法違法生產經建設設行為的企業,按照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嚴肅追責“四個一律”措施進行處理。(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二十)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檢查和監督。上一級安委會組成督查組,對下一級政府和部門開展“打非治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利用網路、信箱、舉報電話等平台,鼓勵媒體和民眾舉報非法違法問題。對非法違法企業要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曝光。(辦公室、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七、組織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活動

(二十一)制定活動方案,搞好宣傳發動。省政府擬從5月中旬開始,在全省組織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活動。代省政府起草關於開展“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活動通知,制定活動方案,開展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辦公室、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二十二)紮實開展活動,確保取得實效。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紮實開展好本轄區、本監管行業的活動,掀起“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活動高潮,調動企業自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把競賽活動與年度安全目標責任考核相結合,對優勝的基層政府和企業給予表彰獎勵。(辦公室、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各負其責)

八、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

(二十三)繼續推動安全鄉村(社區)建設。2013年全省55%以上鄉村要建成安全鄉村,督促已啟動國家安全社區建設的36個單位按照建設標準,加快建設步伐。積極推進鄉鎮(社區)安監站(所)建設。(規劃科技處負責)

(二十四)推動安全生產規劃落實。對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推動加快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程建設。大力實施國家發改委、國家安監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監管能力建設規劃》,通過合理利用國家和省級財政撥款、積極爭取市縣財政支持,加強各級安監部門及支撐保障機構辦公業務用房、交通工具和執法裝備等工作條件的標準化建設。(規劃科技處負責)

(二十五)推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進一步提高高危行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機械化、信息化水平,研究引進推廣一批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提高政府安全監管、企業事故預防預警、搶險處置等方面的能力。(規劃科技處、各有關處室負責)

(二十六)積極探索並逐步建立多部門協調一致的安全準入機制。協同發改、經信、國土、住建、工商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積極探索,逐步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準入並聯審查機制,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準入條件的審查,與有關政府和部門的審批、核准、備案、劃撥建設用地或頒發採礦許可證、出具選址意見、批准建設施工,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年檢等同期進行,搞好各審批環節的合理銜接。尤其要將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審查儘快納入到各級重點工程項目審批中心,從源頭上解決重點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共同負責)

(二十七)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全員培訓,在繼續加強“三項崗位”人員培訓的基礎上,將企業關鍵崗位上的班組長(工段長)、以及不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從業人員納入到基層監管部門的培訓計畫。(人事培訓處、培訓中心負責)

(二十八)進一步提高安全培訓質量。各級培訓中心至少建立起培訓基地、實操場所、三維動畫模擬現場、線上遠程網路教育培訓、虛擬現實的電腦培訓和考試等一個以上系統或平台,設定具有行業生產和監管特點為主要內容的仿真模擬課程,增強教育培訓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人事培訓處、培訓中心負責)

(二十九)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完善值班值守、信息報告、處置決策、力量協調、現場指揮等應急管理制度。按照“分級監控、實時預警”的原則,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預警信息系統,提高應對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置能力。督促各地區、各重點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及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中心負責)

(三十)繼續堅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繼續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制,堅持領導幹部帶班作業制度,配齊配強非煤礦山“五大員”、其他行業“三大員”。推進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依法採取安全許可和行政執法手段,督促企業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或投保全責險,發揮保險的經濟標桿作用和輔助管理功能,促進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等經濟政策,為安全生產提供保障。(監管一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政策法規處、辦公室負責)

九、努力加強安監執法隊伍建設

(三十一)全面提高監管人員素質。強化執法人員執證上崗,對全省無證或證件過期的執法人員,全部進行執法資格培訓。堅持多渠道培養鍛鍊幹部,逐年安排幹部上掛下派、崗位輪換,增強巨觀管理和專業監管的能力。積極鼓勵在職人員到省內高校進修、報考註冊安全工程師等,提高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人事培訓處、培訓中心負責)

(三十二)轉變工作作風。認真執行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改進文風、會風、作風;加強調查研究,勇於開拓創新,改進工作方式,解決實際問題;堅持求真務實,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實。要把今年的工作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局機關各處室,並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進度考核細則,確保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機關黨委、紀檢監察機構、辦公室、人事培訓處負責)

(三十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教育、預防、懲治力度,堅決維護安監隊伍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健全完善各項制度,用制度規範約束安全監督“五權”運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權、安全執法權、事故調查權、中介機構監管權、安全培訓權);推廣網上申報審查和反饋,所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及執法處罰、整頓關閉等,都要上網公示,杜絕暗箱操作;擴大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及時公布重點工作進展、控制考核指標實施、重特大事故查處等情況,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堅決杜絕吃拿卡要之風,在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審查許可事項中,不準收受企業給予的專家費或審查費;在到企業檢查時,不準接受企業宴請或收受禮金、禮品;在實施行政處罰時,要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標準,不準隨意免除或減輕行政處罰;加大對人和事的監督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整風肅紀。(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委負責)

(三十四)積極改善安全監管工作條件。積極協調同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落實執法人員崗位津貼,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落實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想方設法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為監管人員幹事創業創造良好的環境。平等對待每一個為安監事業盡心竭力的人,讓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能幹事的人有平台、乾成事的人有地位,保護他們的工作熱情,不斷提高安全監管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人事培訓處、辦公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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