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殘聯指導思想是:依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理順關係,增強活力,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殘疾人事業,促進我縣殘疾人事業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縣殘聯是中國殘聯的地方組織,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縣殘聯在縣政府領導下依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呂梁市殘疾人聯合會指導,主要職能是: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和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承擔交口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七)指導各鄉鎮殘疾人聯合會的工作。
(八)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九)開展我縣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承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