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介紹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原名為陽泉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是根據國辦發[1999]104號文要求,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實行三級垂直管理而設立在產煤地區的一級行政執法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對陽泉市轄區內各類煤礦實施安全監察。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煤礦監察體制的意見》(國辦發[2004]79號)又進一步明確了煤礦監察機構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的職能,並將煤礦監察辦事處更名為監察分局。依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辦發[2004]79號檔案規定,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的主要職責是: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前的現場核查工作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負責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設局長、書記、副局長兼總工、副局長、副調研員各一名,內設綜合信息室、安全監察室和事故調查室三個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