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站

主要肩負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山東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執法任務。

1、主要肩負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執法任務。2、負責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的保護管理與合理開發利用,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運輸和狩獵管理,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審核、審批。3、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森林植物檢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的指導管理,森林病蟲害工程治理項目的立項、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4、協助監督檢查口岸、邊貿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貿易情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執法活動及案件查處工作。5、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的收容救護和被沒收物種的返還、接收及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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