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山東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 均等化“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魯政發〔2017〕1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十三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要求,是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有力支撐,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不斷提升廣大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家“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上下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了顯著成效,初步構建起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公共服務軟硬體條件明顯改善,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主要表現在:基本公共教育投入持續增長,義務教育更趨均衡,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學前教育加快普及,2015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5年。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新增就業持續增加,就業形勢保持穩定。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統籌銜接更加順暢,待遇水平穩步增長。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受益面不斷擴大,殘疾人小康進程加快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持續加強,全民醫保體系加快健全,人均預期壽命78歲,居民健康水平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實施,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率達到23%。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全民健身活動蓬勃開展,民眾文體生活豐富多彩。平安山東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社會大局保持和諧穩定。
同時,我省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供給不足、質量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現在:對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十分旺盛,公共財政保障壓力較大,供給規模總體不足;西部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落後於東部地區,農村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與城市相比差距明顯,縮小差距的任務仍然艱巨;基層專業服務人才數量不足,藉助現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的能力欠缺;體制機制創新滯後,社會力量參與不足。
(二)發展環境。“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關鍵時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新發展理念提出新要求。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具體實踐。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
經濟新常態催生新任務。經濟成長由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結構深度調整,新舊動能加快轉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保民生、兜底線的任務十分艱巨。基本公共服務在保民生、兜底線上,在為經濟新常態提供人力資源支撐上的作用更加重要。
人口發展呈現新態勢。我省總人口將突破1億人,勞動年齡人口減少,人口老齡化加劇,城鄉人口規模不斷調整,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對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總量、資源布局、覆蓋人群等帶來較大影響。
消費升級拉動新需求。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斷擴大,民眾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質量的願望更加強烈,消費需求更加多樣化多層次,社會對基本公共服務的預期更高。
科技創新增添新動力。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迅猛發展,推動公共服務新業態不斷出現,供給方式和服務模式不斷創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引,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以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推動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則。
——保障基本,兜住底線。立足省情,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全力保障基本生存、基本發展服務供給。建立和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發揮基本公共服務兜底作用,織牢社會安全網。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盲目追求高福利。
——政府主責,社會參與。強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合理劃分各級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積極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通過人人參與、人人盡力,實現共建共享。
——突出重點,補齊短板。統籌各類公共資源,重點向農村、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傾斜,優先提高殘疾人等特困群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著力解決基本公共服務重點領域的薄弱環節。
——深化改革,完善機制。以改革增強動力,以創新激發活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法制化。從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入手,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機制。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成覆蓋城鄉、人人享有、水平適度、公平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城鄉間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市域內資源配置基本均衡,省級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和標準體系全面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供給格局基本形成,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和黃河灘區的基本公共服務得到有效保障,人民民眾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人民民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明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總體實現。
(四)服務清單。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國家規劃和我省實際,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以及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
本規劃同步發布《“十三五”山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清單》(見附屬檔案1),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務、殘疾人服務等10個領域的96個服務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
《“十三五”山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是我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各項服務內容和標準要在規劃期末落實到位。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程式對清單具體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三、各領域重點任務
(一)基本公共教育。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保障全省所有適齡兒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基本文化素質。
義務教育。調整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城鄉統一、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加大對農村不足200人的規模較國小校和寄宿制學校的傾斜力度;自2017年春季學期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加大向農村、中西部地區、革命老區薄弱學校的投入傾斜力度。合理規劃城鄉學校布局,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2017年解決城鎮普通中國小大班額問題,建立中國小大班額長效防控機制,2018年完成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任務。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加快實現教師資源、課程建設、設施設備等統籌配置,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提升鄉村學校辦學水平,實現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全覆蓋。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保障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等特殊群體的受教育權利。推進德育綜合改革,加強學校體育和美育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高中階段教育。全面提升高中階段教育普及質量和水平,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保持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努力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國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嚴格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撥款標準,建立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嚴格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全部免除學費和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免除學費政策,在此基礎上,對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山東籍全日制本、專科(高職)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深化普通高中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支持一批執行國家中部地區有關政策縣(市、區)的普通高中建設項目。
普惠性學前教育。完善學前教育“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構建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推進鄉鎮中心幼稚園、國小附設幼稚園和村辦(社區)幼稚園建設。加大城鄉居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力度,每3000-5000人口居住區設定1所6個班以上規模的幼稚園。積極引導和支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實現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基本覆蓋。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普惠性幼稚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提升保育教育質量。
繼續教育。積極發展面向全體社會成員的繼續教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區教育網路,構建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制度,暢通不同類型學歷教育、學歷與非學歷教育、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之間轉換通道,建立學習成果認定和轉換體系,方便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
(二)基本勞動就業創業。堅持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培訓,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有效應對失業風險,努力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
公共就業服務。全面落實就業政策法規諮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等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組織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專項活動,創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模式,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功能。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確保有就業意願的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化解產能過剩中的職工安置工作。最佳化人力資源市場公共服務,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和分析制度,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服務。
創業服務。鼓勵就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選擇、開業指導、融資對接、跟蹤扶持等服務。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完善創業導師服務機制。推進創業型城市、街道(鄉鎮)建設,積極開展創業大賽、創業峰會、創業創新項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動,不斷最佳化創業環境。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高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
職業培訓。推動建立項目統籌、標準統一、管理規範、覆蓋城鄉的大培訓機制,全面實行“企業訂單、勞動者選單、培訓機構列單、政府買單”的培訓模式,探索企業新型學徒培訓模式。實施“加強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與創業能力五年規劃”,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和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拓寬技工院校畢業生成長通道,探索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資格相互貫通的實施辦法。健全職業培訓標準,改進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完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增長和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規範企業特殊工時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建立省級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定期發布職業薪酬信息和重點行業人工成本信息。
(三)基本社會保險。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著力完善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統籌層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物質幫助。
基本養老保險。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個人賬戶制度。貫徹落實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建立病殘津貼制度,完善遺屬撫恤政策。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規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完善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全面落實“先保後征”原則,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落實。逐步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妥做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繼續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健全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進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全面實施職工大病保險制度,穩步擴大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實施範圍。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改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進一步完善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穩步推進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完善異地就醫聯網結算辦法,推行套用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在加強醫療管理、節約醫療費用、保障患者基本醫療需求、基金結餘適度的基礎上,動態確定和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5%以上和穩定在75%左右。
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鈎聯動制度,探索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機制,適度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完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工傷保險政策,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保障方式。積極推進工傷預防與工傷康復,制定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建立完善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依法規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完善工傷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適度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加強全面兩孩政策對生育保險基金支出影響研究,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籌資、管理等政策。
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善簡化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
(四)基本醫療衛生。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健康山東”建設,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不斷提高人民民眾的健康水平。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繼續實施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下同)和專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位一體”的重大疾病防控機制。開展重大疾病和突發急性傳染病聯防聯控,提高傳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監測、預防和控制能力。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繼續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工作,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逐步建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大力開展心理健康促進活動,普及心理健康服務。
醫療衛生服務。落實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依據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等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加強醫療衛生資源整合調整,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布局,促進醫療資源向基層流動,縮小區域之間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差距。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基本藥物保障水平,健全基本藥物制度考核評估機制。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療聯合體建設。全面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2017年在全省所有縣(市、區)開展推進和完善家庭醫生簽約試點;到2020年,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動計畫,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
婦幼健康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完善配套政策,鼓勵按政策生育。適應人口政策調整變化,加強和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生育登記制度,最佳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程式,全面推行網上辦理、一站式服務,落實首接負責制。向孕產婦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進一步提高孕產婦、
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全面做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不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強化部門協作,大力倡導婚檢,深入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開展免費血清學產前檢查和免費新生兒四種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逐步建立覆蓋城鄉,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個階段的服務制度。做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婦幼服務項目,擴大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項目檢查覆蓋範圍,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繼續做好農村婦女住院分娩補助、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預防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傳播項目。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完善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城鎮其他居民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制度。把流動人口作為服務對象,納入城鎮衛生計生服務。
(五)基本社會服務。完善基本社會服務制度,強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職能,保障困難群體、優撫群體、孤老孤殘孤兒群體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努力滿足城鄉居民基本社會服務需求。
社會救助。堅持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方針,統籌救助標準、救助對象、保障資金、救助管理,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規範城鄉低保分類施保措施,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確保2017年各地農村低保標準達到省定扶貧線以上。制定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合理確定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推進以能力提升為核心的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改革。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的有效銜接和業務協作,大力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全面高效實施臨時救助制度和“救急難”工作機制,開闢急難救助“綠色通道”,實現應救盡救、托底救助。加強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提高自然災害防範應對水平,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強化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規範化建設,改善現有縣級救助管理機構站內照料條件,推動解決長期滯留人員安置難題。
社會福利。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和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建設一批縣級兒童福利設施。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保障困境兒童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適齡就業等基本需求。拓展“孤殘兒童手術康復明天計畫”,延伸資助對象範圍,逐步擴大救治病種。實施特殊家庭未成年人關愛行動,加快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加強市級精神衛生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全面推進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提高基本養老服務能力。加快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加強農村養老服務,更好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統籌整合老年人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補貼項目,統一歸併政府補貼政策和標準。建立完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提高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能力,加快社區居家養老信息網路和服務能力建設,推進多種形式的醫養結合,打造“孝潤齊魯·安養山東”品牌。
社會事務。規範完善社會事務管理。完善婚姻信息資料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全面實行結婚登記免費頒證服務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逐步放開內地居民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限制。依法規範收養行為,引入第三方專業社會組織開展收養家庭評估,全面建立政府購買收養評估服務制度。加快殯葬惠民政策推進進度,2018年全省實現基本殯葬服務惠民政策全覆蓋。實行生態殯葬行動計畫,加強城鄉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建設,推行節地生態綠色殯葬。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穩妥推進鄉鎮合併、鎮改街道、村改居,最佳化行政區劃設定。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健全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
優撫安置。健全優撫安置制度。全面落實優撫安置各項制度政策,提升對各類優撫安置對象的服務保障能力。認真落實國家優撫政策和撫恤優待標準調整機制,將優撫安置對象優先納入社區服務、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等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優撫安置對象社會化服務平台。
(六)基本住房保障。紮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完善住房租賃補貼制度,全面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提供實物保障、以住房租賃補貼為主滿足差異化需求的基本住房保障體系。
公共租賃住房。堅持建、購、租並舉,多渠道、多方式籌集房源。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保障,採取市場提供房源、政府發放補貼的方式,支持保障對象通過住房租賃市場租房居住,推動保障方式由實物配租為主轉變為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並舉,並逐步轉向租賃補貼為主。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分配政策和監管程式,明確準入條件,規範審核流程,嚴格審核把關,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動態調整住房保障準入條件,適當降低準入門檻,擴大受益人群。積極推行市場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和服務。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小區建成後及時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將保障對象納入屬地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應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提高公租房運營保障能力,健全準入退出管理機制。
棚戶區改造。加快城鎮棚戶區改造步伐,穩步推進城市危房改造,將棚戶區改造政策支持範圍延伸至建制鎮區和採煤塌陷區。因地制宜實施棚改貨幣化安置,打通棚改安置住房和商品住房通道,滿足民眾多樣化居住需求。創新棚改融資體制機制,將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實施棚改的重要方式,發揮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支持作用。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快與棚改項目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棚戶區改造工程質量監督,嚴格實施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明確城中村改造目標,編制實施城中村改造規劃,統籌推進城中村改造、集體資產改制、村改居和社會保障均等化“三改一化”,促進城中村原有居民市民化。
農村危房改造。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拆除重建農村整體危房,修繕加固局部危房。通過農村集體公租房建設等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農村困難民眾基本住房保障方式,保障特殊困難民眾住房安全。2018年基本完成農村存量危房改造。
(七)基本公共文化體育。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和全民健身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和體育健身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
公共文化。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標準和我省的實施標準。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單位改革,建立民眾需求反饋和評價機制。豐富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推行選單式公共文化服務。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深入推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和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拓展公共文化服務空間。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中心推進總分館制。提升公共文化數位化服務水平。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健全博物館體系,完善文博單位免費開放機制。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全民閱讀、農家書屋、廣電傳輸覆蓋、應急廣播、農村電影放映等惠民工程提效升級,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一體化、標準化、均等化、便利化。採用地面無線、直播衛星和有線網路等方式,推動數字廣播電視基本實現全覆蓋、戶戶通。
民眾體育。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健全健身組織體系,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促進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職工等重點人群體育活動深入開展。加快發展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推廣普及籃球、排球、游泳、冰雪等運動。實施運動促進健康行動計畫,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達標評驗,實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戶工程,推進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到2020年,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的比例達到38%以上。
(八)基本公共安全。健全基本公共安全服務體系,紮實推進“食安山東”“平安山東”建設,為城鄉居民創建安全有序的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平安祥和。
食品藥品安全。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推進“食安山東”品牌創建,實施“食安山東”示範創建工程,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創建和品牌引領行動。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推進監測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能力。到202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率達到90%以上。加強居民總膳食及健康狀況調查研究,科學研判食品安全態勢,改進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服務。深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建立統一權威的監管體系。強化源頭治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行分級分類管理。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力度,加強對網路銷售食品藥品的監管,完善食品抽檢監測計畫、資金、信息“三統一”運行機制,逐步擴大食品(食用農產品)抽檢監測覆蓋面,實現食品藥品安全全過程監管。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基礎支撐能力,健全法規標準、行政執法、檢驗檢測、風險防控與應急處置體系,打造信息化監管平台,構建全程追溯體系。
社會治安。著力構建以情報信息為主導、以指揮中心為龍頭、以大數據警務云為支撐、以專業警種和派出所為骨幹、以專群結合為基礎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構建網路社會防控體系,加強社會面巡邏防控,構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持續開展大走訪、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推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維護民眾權益機制建設,完善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制度。深化嚴打整治,開展治爆緝槍和易製毒化學品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盜搶騙”等犯罪活動,持續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整治,不斷提高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做實做強社區警務,建立1名民警、2名輔警、若干格線員的“1+2+N”城區社區警務模式和“一村一警務助理”農村社區警務模式。加強警察隊伍建設,提升“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建設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深入開展“平安行·你我他”行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推廣套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為民眾提供業務諮詢、交通安全信息查詢、網際網路用戶信息變更、交通管理業務預約受理等便捷服務。推進全省道路智慧型交通安全系統建設,構建覆蓋全省的公路交通安全監控網路。
消防安全。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格線化管理和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持續深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始終保持火災隱患整治高壓態勢。加強消防社會宣傳,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擴大移動網際網路消防信息服務平台套用。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落實建設、維護和管理責任。推進社會消防安全治理,到2020年,形成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安全動態管理網路。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
校園校車安全。加強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保衛工作,配齊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和維護。強化校園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
(九)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加快構建保障有力、管理規範、運行高效、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
法治宣傳教育。全面落實《法治山東建設綱要》,認真實施普法和依法治省規劃,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切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以案釋法制度,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創新普法宣傳形式,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品牌。紮實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
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把更多的低收入群體納入法律援助範圍。健全完善公證、司法鑑定法律援助工作相關制度,積極為解決交通事故、保險理賠、醫療損害、職工工傷、房屋拆遷等爭議解決提供公益性服務,切實維護困難民眾的合法權益。強化刑事法律援助,在全省法院、檢察院、看守所普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建立健全便民服務視窗,推進工作站點向城鄉社區延伸,實現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全覆蓋。
公益性基礎法律服務。以政府購買為基礎,主要面向弱勢群體、小微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推進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提供的公益性法律顧問、諮詢、辯護、代理、公證、司法鑑定等服務業務。規範、完善、拓展律師代理申訴試點工作。實施法律顧問全覆蓋工程,推行並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推動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鼓勵引導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信訪、調解、群體性案(事)件處置和社區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務。完善公共法律服務標準。
人民調解。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網路,發揮司法所、法律服務機構、法律顧問等在村(社區)契約監管、城鄉社區協商、村規民約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突出抓好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大力發展專職調解員隊伍,推行人民調解格線化管理,切實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能。
(十)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努力提供適合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發展創造便利化條件和友好型環境,讓殘疾人安居樂業、衣食無憂,生活得更加殷實、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殘疾人基本生活。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施分類補助標準等措施,兜底解決無力自籌資金的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2017年基本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殘疾人就業創業和社保服務。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城鄉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支持殘疾人網上就業創業,按規定提供免費職業培訓。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等就業困難殘疾人提供輔助性、支持性就業等服務。落實針對就業困難殘疾人的各項就業援助和扶持政策。落實重度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當地政府給予資助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資助標準,幫助城鄉殘疾人普遍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支付制度,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範圍,提高重度殘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殘疾人醫保結算、救助流程。繼續實施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可以提前5年領取養老金政策。
殘疾人康復和托養服務。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搶救性康複製度,落實0-6歲殘疾兒童免費康復訓練、手術、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逐步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助範圍;對0-6歲殘疾兒童免費人工耳蝸植入手術,發現一例救助一例;繼續實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等重點康復項目;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普遍建立康復服務檔案,提供康複評估、訓練、心理疏導、護理、生活照料、輔具適配、諮詢、指導和轉介等基本康復服務,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畫”,提高托養機構規範化服務水平。為符合條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職業康復和勞動技能訓練、運動功能訓練等方面的社會服務。
殘疾人教育、文體和無障礙服務。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7—2020年),改善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學校辦學條件,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大力推行隨班就讀,開展送教上門服務,為殘疾兒童、青少年提供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5年免費教育,保障殘疾兒童、青少年受教育權利。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落實並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生活費和交通費等補助政策。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提高手語、盲文信息化水平。積極開展殘疾人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民眾藝術館、文化館要積極組織殘疾人參加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動,為視力、聽力殘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務;加快推進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向殘疾人免費開放,城鄉公共體育健身場所要配置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徑,推動殘疾人康復體育和健身體育廣泛開展。加快推進公共場所以及設施設備的無障礙改造和信息交流無障礙,加大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力度。
殘疾預防。制定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加大殘疾預防人才培養、設施設備和工作經費投入力度。廣泛開展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建立殘疾篩查、診斷、隨報、評估一體化的殘疾預防網路,形成統一的殘疾報告制度,提高殘疾預防工作的專業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務制度。針對遺傳、疾病、環境、意外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和康復的意識與能力。到2020年,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防控網路更加完善,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與能力顯著增強,可比口徑殘疾發生率處於較低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促進均等共享。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補齊短板,進一步縮小城鄉間、區域間、人群間的差距,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加快提升貧困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加大就業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社保兜底脫貧力度,力爭貧困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接近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中,加強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確保不留缺口。促進地區對口幫扶,加大基本公共服務資金、項目和人才支援力度。
優先保障特困人群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對農村留守人員、困境兒童和殘疾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台賬。加快完善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場所設施條件,滿足農村留守兒童臨時監護照料需要。在外出就業較為集中的農村地區,開展托老、托幼等關愛服務。健全孤兒、棄嬰、法定撫養人無力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的福利保障體系。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等重點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水平,確保基本生活。
積極促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推動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權利和義務。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保障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公共就業、公共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並不斷擴大對居住證持有人的公共服務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縮小與戶籍人口的差距。為農民工提供新市民培訓服務,提高農民工綜合素質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努力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城鄉一體設計、一體實施。重點以縣(市、區)為單位,有步驟、分階段推動規劃、政策、投入、項目等同城化管理,統籌設施建設和人員安排,推動城鄉服務標準、服務質量統一銜接。把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放在農村和接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城鎮,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延伸。
統籌推動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薄弱地區扶持力度,以財政困難縣為重點,通過完善事權劃分、規範轉移支付等,逐步縮小縣域間、市域間服務差距。強化跨區域統籌合作,促進服務項目和標準水平銜接。著力推進“藍黃”兩區、一圈一帶等重點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夯實基層服務基礎。統籌整合相關資源,持續改善基層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條件。依託政府綜合服務大廳完善相關經辦服務設施,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和共建共享,鼓勵開展行政村(社區)綜合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試點。簡化基層辦事環節和手續,最佳化服務流程,明確辦理時限,推行網上辦理、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等服務方式,為人民民眾提供便利高效優質的服務。
(二)加快供給革新。緊扣增加民生福祉,加快推進供給側改革,培育多元供給主體,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擴大有效供給,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等承擔。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確定政府購買基本公共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規範項目遴選、信息發布、組織購買、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等購買流程。加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財政預算管理,全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進一步加大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
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進一步規範和公開基本公共服務機構設立的條件、程式、時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招標等方式確定舉辦或運行主體。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民辦非營利性機構享受與同行業公辦機構同等待遇。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推廣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通過基金注資、以獎代補、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優先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在實踐證明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公平擇優選擇具有相應管理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的社會資本作為合作夥伴。
強化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公共服務職能。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關係,強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屬性,推動去行政化和去營利化,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大力發展社會組織,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和人才扶持,採取人員培訓、項目指導、公益創投等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升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能力。培育發展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支持其承接基層公共服務和政府委託事項。鼓勵發展志願和慈善服務。廣泛動員志願服務組織與志願者參與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定期發布志願服務項目需求和崗位信息,發揮慈善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中的積極作用。
加快發展“網際網路+”益民服務。促進網際網路與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深度融合,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促進公共服務創新供給和服務資源整合,構建面向公眾的一體化線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具備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網上受理、辦理、反饋和實時查詢,對暫不具備條件的事項提供全程線上諮詢服務。積極套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及時了解公眾服務需求和實際感受,為政府決策和監管提供支持。
擴大對外交流合作。鼓勵通過合資、合作等方式,支持合作辦醫,共建養老和殘疾人托養機構。加強公共教育、公共文化、民眾體育等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借鑑國際先進管理和服務經驗,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三)強化要素保障。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強財政、人才、政策保障,為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有力支撐。
財力保障。加大財政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明確重點工程和清單項目支出責任,確保服務項目及標準落實到位。加大地方政府債券對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的支持力度。合理劃分各級政府事權與支出責任,推進轉移支付制度改革,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重點增加對財政困難縣的轉移支付,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提高縣級財政保障能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管理水平。統籌安排、合理使用、規範管理各類公共服務投入資金。加強資金使用效益跟蹤監督,對醫院、學校、保障性住房等建築質量實行單位負責人終身負責制。
人才保障。加強公共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引導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相關學科專業,擴大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急需的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規模。健全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促進公共服務人才合理流動。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引導公共服務和管理人才向我省中西部地區和基層流動,提升基層人員能力。完善基層人員工資待遇、職稱評定、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推進基層公共服務隊伍輪訓,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計畫,增強基層服務力量。
政策保障。加強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綜合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資源承載等因素,對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布局。結合城鎮化和人口發展趨勢,對土地供給進行前瞻規劃,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建設用地。新建居住區要按相關規定,完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托幼、社區服務等配套設施,並在合理服務半徑內儘量集中安排。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各領域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經費投入、服務規範和流程等具體標準,推動城鄉、區域之間標準銜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程建設。強化社會信用體系支撐。增強全民誠信意識,健全個人信用檔案。加強公共服務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將公共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服務對象誠信情況記入信用記錄,納入統一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山東省域徵信服務平台,對嚴重失信行為採取失信懲戒或依法強制退出等措施。
(四)推進規劃實施。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長效可行、組織有力、分工明晰、協調有序的要求,統籌推進規劃實施,全力確保按期完成。
明確責任分工。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推動本領域重點任務、工程和服務清單的有效落實。各市、縣(市、區)政府是規劃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狠抓任務落實、項目落地和清單執行。各市要結合實際編制實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行動計畫或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科學確定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和項目內容,分年度足額落實本級財政投入,促進市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並及時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制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本規劃確定的標準。
強化評估監督。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建立基本公共服務綜合評估指標體系,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各市、省直有關部門要建立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機制,及時公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信息,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分析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績效評價和監督問責,強化過程監管,把規劃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社會和人民民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