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發〔2011〕3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精神,有效緩解和解決山丘區民眾飲水困難,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持續和諧發展,省政府決定,從2011年下半年起,利用2年時間,在全省山丘區實施找水打井工程。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山丘區找水打井工程的重要意義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問題。自2005年實施村村通自來水和國家飲水安全工程以來,我省已累計解決335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取得了突出成效。但由於受特定自然地理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山丘區農民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飲水困難問題。特別是去冬今春以來嚴重的氣象乾旱,使部分山丘區民眾出現臨時性飲水困難,影響了民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秩序。因此,徹底解決山丘區民眾飲水困難已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項十分重要而艱巨的政治任務。各地一定要充分認識這一決策的重大意義,將其作為促進山丘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程、提高農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的保障性工程,列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堅定信心,落實措施,千方百計把這項實事辦好,務必使山丘區廣大民眾從根本上擺脫生活用水困難,為增強山丘區可持續發展後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指導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原則。山丘區打井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充分做好山丘區水文地質調查、測繪的基礎上,科學定點,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實施。二是集中開展,全面推進。基本解決山丘區農村缺水嚴重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科學選擇井位,以村為單位進行集中安排,全面推進。三是政府投資,民眾受益。省對山丘區打井所需資金實行分區域定額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負責補齊,鄉、村兩級和受益民眾不再負擔打井費用。
(二)總體目標。通過實施山丘區找水打井工程,合理開發利用山丘區地下水資源,有效緩解和解決山丘區缺水地區民眾飲水困難,提高飲水質量,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省13個山丘區市新打機井3831眼,其中青島300眼,其他市3531眼。項目完成後,可以解決山丘區230萬農民民眾的飲水困難問題。
(三)目標任務。根據各市山丘區的缺水狀況,安排濟南、青島、淄博、威海、濰坊、煙臺、泰安、萊蕪、棗莊、日照、濟寧、濱州、臨沂13個市實施打井,其中,濟南166眼、青島300眼、淄博313眼、威海252眼、濰坊356眼、煙臺974眼、泰安117眼、萊蕪11眼、棗莊276眼、日照183眼、濟寧145眼、濱州24眼、臨沂714眼。計畫從2011年9月開始,到2013年6月底,分成兩個打井年度組織實施:第一個打井年度為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完成打井1870眼(包括青島150眼),占總任務的49%;第二個打井年度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完成打井1961眼(包括青島150眼),占總任務的51%。山丘區打井嚴格按照省確定的打井村莊位置定(打)井,省確定的打井村莊確實不具備打井水文地質條件、經擴大勘查範圍仍不具備條件的,應向全省山丘區打井工作聯席會議報告,由省予以調整。
三、資金籌集和管理
(一)資金籌措。山丘區打井資金主要由省、市、縣三級及爭取國家資金解決,鄉、村兩級和受益民眾不負擔打井費用。省通過整合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資金、庫區移民資金、國土資源資金、農業綜合開發和灌區改造資金,共籌集資金5.2億元用於安排補助打井,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負責補齊,並明確各自的資金渠道和籌資比例。青島市所需打井資金由本市自行解決。省籌資金主要包括:一是省國土資源廳籌資1億元,其中包括省財政擬安排的水資源勘查費5000萬元。二是從2011年國家第二批、第三批農村飲水安全資金中籌資8115萬元。三是從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安排的2011年國家第二批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省級配套資金中籌資2721萬元。四是省水利廳從2011年庫區移民節餘資金中籌資1400萬元。五是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從2012年國家安排我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中籌資3460萬元。六是從2012年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資金中籌資4709萬元。七是省水利廳從2012年爭取國家新增150萬人農村飲水安全資金中籌資21595萬元,其中19863萬元用於補助打井,1732萬元作為打井預留資金。
(二)省籌資金補助和分配。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建設任務的艱巨程度,省籌資金按照四個標準(不含青島市)進行補助和分配:濟南、淄博、威海3市,每眼井補助10萬元;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泰安、萊蕪、日照、濱州8市,每眼井補助11萬元;臨沂市每眼井補助12萬元。庫區、農業綜合開發區、土地綜合整治示範區28個項目村打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交鑰匙工程。
(三)資金管理。各縣(市、區)都要實行打井資金專賬核算。省級補助資金在開工前一次撥付到位,市、縣(市、區)資金也要及時到位。各地要嚴格財務制度,規範資金劃撥和使用,做到專款專存,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違規支出建設資金。省國土資源廳、省移民管理局、省農業綜合開發辦籌措的資金按有關規定管理。要認真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確保投資效果和資金使用合理合法。
四、組織領導和部門分工
(一)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項目實施的領導,建立以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綜合開發辦、移民管理局分管領導參加的全省山丘區打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一組織和協調全省山丘區打井發展規劃、項目管理辦法、實施意見和打井技術規範的制訂,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的籌集和項目投資計畫的下達,以及項目實施、驗收、交接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相關市、縣(市、區)也要參照省里做法,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二)部門分工。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整合資金渠道,協調省級配套資金,制定項目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組織項目驗收,參與項目招投標;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省級配套資金,協調各項資金到位,加強資金使用和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物探定井及相關資金籌措,制定山丘區找水勘查項目實施方案,負責土地綜合整治示範區項目村打井,牽頭項目招投標,參與項目驗收;水利部門負責爭取國家新增加農村飲水安全資金,制定打井技術要求和驗收辦法,負責日常項目調度、監督和檢查,參與項目招投標和驗收;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內打井及相關資金籌措,按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規定組織項目招投標與驗收;移民管理部門負責庫區打井及相關資金籌措,參與項目招投標和驗收。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為項目責任和實施主體,按照省里的要求,健全相關制度,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建設資金到位、管理機構到位、管理制度到位、建設進度和質量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山丘區打井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地質調查和物探定井。要以山丘區缺水村莊為中心開展以供水為目的的水文地質調查,論證缺水村莊周圍尋找地下水供水水源的可行性。在供水水文地質調查判定具有地下水供水前景的地區,開展物探勘察,在地下水富集帶的最有利部位布設井位。
(二)做好招投標工作。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國家招投標法的有關要求,省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做好招投標工作,發展改革、財政、水利等部門參與,有關市負責組織實施。
(三)規範和加強項目管理。要嚴格執行《山東省山丘區找水打井項目管理辦法》、《山東省山丘區找水勘查項目實施方案》、《山東省山丘區找水打井施工技術要求》、《山東省山丘區找水打井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機井施工、井台修築、水質檢測和竣工驗收,確保項目進度和質量。
(四)加強督促檢查。要切實加強項目調度管理,及時了解項目實施進度和投資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責,加強督導,及時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五)發揮項目投資效益。項目驗收合格後,項目責任和實施主體要及時向當地水利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移交相關檔案,爭取儘快發揮效益。
(六)營造良好氛圍。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開闢專欄、專題,精心組織新聞宣傳報導,積極宣傳山丘區找水打井工程建設的先進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設上來,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山丘區找水打井工程的濃厚氛圍,齊心協力打一場攻堅戰,確保全省山丘區找水打井任務圓滿完成。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