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2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2010年11月24日省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姜大明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要求,經對我省2010年4月14日前發布的,現行有效的207件省政府規章進行清理,省政府決定,廢止《山東省旅店、刻字、舊貨業管理辦法》等34件政府規章,宣布《山東省職工學校工作試行條例》等8件政府規章失效,決定《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若干規定》等165件政府規章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