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四條: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十四條:會員的義務:(一) 第十六條:會員用本協會名義開展活動,須經理事會批准。

學校簡介

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原山東中西醫結合大學)最初由我國第一代從事中西醫結合研究和臨床實踐的王顯明教授創辦,依託原山東醫科大學、山東中醫學院為教學力量於1986年成立了"濟南中西醫結合學院",實施醫學類和相關醫學類資格考試輔導和技能培訓的高等醫學教育,是我國第一所以中西醫結合為校名、以中西醫結合為教育特色的的高等學府,也是山東省改革開放以來最早創辦的私立醫科大學。
◎學校名稱:山東力明學院(原山東中西醫結合大學)
Shandong University Of Combined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
◎成立時間:成立於1986年
◎層次:
·國家批准實施學歷教育的綜合性普通高校
·全國最大規模培養中西醫結合人才教育基地
·全國首創漢英雙語教學高級中西醫結合本科
·全國惟一《高等中西醫結合院校教材》編輯出版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批准的“具備招收外國學生資格”高校
·全國民辦高等院校先進單位並獲創業獎。
◎性質:普通高等學校
◎地址:
【校本部】
南校區(新校):濟南市市中區濟微路389號 郵編:250116
【其他校區】
北校區(老校):濟南市經十西路180號 郵編:250117
青島校區:青島市四方區河西308國道278號 郵編:266100
菏澤校區:菏澤市銀川路1666號 郵編:274000
學院設定:下設中西醫結合學院 、臨床醫學學院、口腔醫學學院、護理學院 、中醫藥學院 、外語系 、汽車技術系 、藝術系、經管系、理工系 、醫學基礎部 、繼續教育部、中專部.目前學院共有專業36個,全部納入國家統招計畫。

基本資料

我校青年志願者協會成員現有120餘人,註冊青年志願者達5000多人,我院青年志願者協會以“通過管
理、組織和指導全院青年志願服務活動,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學院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為志願服務目標,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以“愛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為行動口號,以志願服務活動基地化、社會化、項目化、專業化、長期化發展,立足校園,服務社區,面向社會”為發展思路。通過長期的努力和實踐,形成了領導重視、各部門支持、學生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也總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運行模式。
我校青年志願者活動在創新中取得了蓬勃的發展,正努力向構建特色化的大學生服務體系邁進。
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工作有著良好傳統和光榮的歷史,自2004年志願者協會成立以來,在上級領導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學校各級部門的關懷和支持下,在廣大青年志願者的積極參與下,我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已發展成為全校最大的志願服務性質的學生社團及青年志願者組織。

性質

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
院團委指導下的,由依法成立的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全校青聯團體會員。協會通過組織和指導全校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協會在校規校紀及志願者規章制度的範圍內開展工作,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

會徽

愛心和手是中國青年志願者的標誌象徵著志願者奉獻和愛心的傳遞,紅十字和太極是我校中西醫結合的標誌,手中上放個校徽,象徵著青年志願者協會,以中國志願者的優良傳統建設和服務於力明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的名稱為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大學生志願者協會。本組織接受學校團委的指導,參加全國青年志願者的統一行動。
第二條:本協會通過組織和指導我校大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倡導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精神,積極推動我校良好的校風、學風的形成,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建設。
第三條: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並結合大學生素質拓展計畫的實施,積極開展大學生志願服務。
第四條: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建立溫馨、和諧、友愛的新型人際關係,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力量。改善校風,為建設和諧發展的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創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環境。
第六條:培養在校大學生的公民意識、道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
第七條:為學校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服務範圍:在讀貧困學子、西部貧困學子、留守兒童、愛滋病兒童及在讀患病學子等。
第八條:規劃、組織全校性大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在校團委的授權和監督下,協調、指導各院系(工作站)青年志願者服務隊開展工作;聯合相關學生社團組織開展特色志願服務活動。
第九條:開展和加強與兄弟學校和全國各志願者組織或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第十條:面向全校大學生公開招募志願者,培養大學生志願者及協會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協會組織管理的專項大學生志願者服務隊伍,更好的開展志願服務行動。
第十一條:培訓大學生志願者。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二條:承認本協會章程,向本協會遞交入會申請者,經本協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填寫《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志願者登記表》登記註冊,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十三條:會員的權利:
(一)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有依法參加一切青年志願者活動的權利。
(三) 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四) 有向本協會推薦會員的權利。
(五) 有請求本協會維護合法權益的權利。
(六)參加各級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提供的培訓;
(七) 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十四條:會員的義務:
(一)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 參加、影響他人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
(三) 向本協會報告活動情況。
(四) 維護本協會聲譽及合法權益。
(五)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會員退會需向本協會秘書長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六條:會員用本協會名義開展活動,須經理事會批准。
第十七條:會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協會章程的行為,或有三次或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者,由理事會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十八條:本協會將對成績突出的會員及集體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選舉
第十九條:協會組織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每學期舉行一次選舉(工作分占70﹪選票30﹪),每位成員最高任期為兩年。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此外協會下設一處兩部
秘書處(處長一名,副處長兩名.幹事若干.):負責會議記錄,資料管理等.
外聯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對外事務及活動經費的籌集等。
宣傳部(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負責協會納新,大型活動的宣傳工作。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社會捐贈;
(二) 政府部門或學校資助;
(三)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財政管理
(一) 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二) 建立健全財務賬冊,配備好財會人員
(三) 一般開支由會長審批,大項目開支上報協會秘書處審批;
(四) 每學期收支情況向協會報告,並接受其審查監督。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三條:章程的修改必須在協會會議上經2/3以上成員通過方可進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山東力明科技職業學院大學生志願者協會.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校內各級青年志願服務組織的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相衝突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設立部門

主席團
1.負責與外部聯繫及與學校溝通,和學校各組織機構建立聯繫;
2.協調各方面關係,對協會各部工作進行指導;
3.主持協會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發現會長決策等方面存在偏頗時及時提出。
4.協調並記錄協會各部(處)工作,撰寫每年度工作總結。
青年志願者秘書處
負責本協會刊物《築愛》的編輯工作,及時地收錄和整理本協會成員活動心得日記或創作成果,使
以期刊的方式公布出來,擴大本協會的影響力;同時也為會長、副會長、協會助理及各部長及會員提供必要的信息。
青年志願者外聯部
1.負責社團與校園,社團與社團的聯繫,對外收集各類信息,密切社團與各方的聯繫.
2.尋求外界支持及搞活兄弟社團關係,提升協會知名度。
青年志願者活動部
1、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安排
2、不定期地組織活動,以增強協會內部各成員了解及保障協會各項活動正常運行。
3、協調其餘各部門的活動安排
青年志願者宣傳部
負責對內、對外的宣傳,設計宣傳品,樹立校內外良好形象,負責社團活動訊息的發布,使社團有關信息及時地傳達公布。
青年志願者媒體部
1.負責協會對外網路宣傳、活動公告(協會網頁)及QQ群管理。
2.為本協會大型活動製作PPT等電子版宣傳資料及進行協會活動DV拍攝及後期製作等
青年志願者文藝部
1.負責本社團活動時所有文藝工作的編排及表演。
2 .組織新會員習練會歌並發掘有才藝會員。(組織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完成
青年志願者策劃部
1.負責針對不同活動的社會調查工作,
2.制定活動的總體策劃方案,
青年志願者社會實踐部
聯繫校外活動有關的實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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