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大 隊 職 責
1、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負責本地區的消防監督、執勤滅火和部隊的管理教育工作。
2、 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動態,適時向政府報告工作負責制訂消防建設規劃,不斷改善公共消防設施條件。
3、 開展建築設計防火審核工作,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中執行防火規範的情況,並參加竣工驗收。
4、 組織火災原因調查,處理火災事故。負責消防產品管理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
5、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督察整改火險隱患。
6、 指導企事業專職消防隊、民辦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建設。
7、 教育部隊加強執勤戰備,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情況,指導中隊制定滅火預案,並適時進行演練隨時做好滅火戰鬥準備,組織火災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