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菸草專賣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開展菸草專賣管理工作。2、按照菸草零售網路合理布局的要求,負責對轄區捲菸零售單位(戶)的登記管理,核發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行監督和管理。
3、依法淨化轄區捲菸市場,保護合法經營,打擊各類捲菸違法經營活動,查處捲菸無證經營,查處走私或制售假冒偽劣捲菸。
4、執行行業捲菸規範經營政策,清理和整頓本市捲菸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堅持國家菸草專賣管理制度。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正確及時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決議,做好上通下達,基層各部位工作銜接、協調。2、做好各類會議、會務的組織籌備、配合工作,督促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3、做好各類文書的處理、傳遞,上級來文的登記、報批、傳閱、催辦、歸檔工作和內部檔案的列印、發放工作;做好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4、負責勞動契約管理、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新酬分配、社會保險等工作。
5、做好單位安全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職工安全管理及培訓。
二、專賣管理科
專賣監督管理科是縣級局專賣管理工作的指揮、協調、綜合部門,是涉煙違法案件處理的主體。1、負責案件的處理以及案件的接收、移送工作。
2、負責涉案物品的管理。
3、具體承辦內部專賣管理監督有關事項。
4、指導專賣管理所開展對捲菸零售戶監管與服務工作。
5、指導稽查大隊開展大要案件的稽查與市場整治工作。
6、負責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7、根據授權或委託,負責菸草專賣品準運證的開具、存檔。監督收貨單位做好到貨確認工作。
8、負責專賣案件檔案管理以及專賣管理綜合信息的統計、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三、法制科
法規科是專賣執法監督的主體。1、負責專賣行政許可、執法行為和案件審理的審核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專賣管理人員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接受執法人員、捲菸零售戶和消費者的法律諮詢,負責投訴案件、聽證案件、訴訟案件的受理、調查和應訴等工作。
3、負責組織對全員進行普法教育,指導專賣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開展執法業務。
4、負責專賣執法證件和徽章管理。
5、負責專賣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執法檢查工作。
6、負責本單位與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涉及法律法規檔案的擬定或審核工作。
7、負責法律法規服務、案件審核和執法監督等信息的統計、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四、稽查大隊
稽查大隊是涉煙案件的稽查主體。1、掌握轄區菸草市場動態,擬定市場整治方案,開展市場整治工作。
2、負責轄區內“打擊非法經營捲菸大戶、破除非法經營網路”和大要案的稽查及調查取證工作。
3、與專賣管理所聯合開展轄區市場治理工作。
4、負責與有關執法部門加強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並建立有效的聯合辦案機制。
5、負責授權情況下與周邊市、縣、區專賣執法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對跨區涉煙違法案件進行聯合查處。
6、負責對專賣稽查情況以及相關信息、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報專賣監督管理科。
7、負責專賣稽查中隊的日常管理以及檢查、考核工作。
五、稽查中隊
1、負責對轄區內菸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進行專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案件。2、協助專賣管理科及稽查大隊做好其他專賣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關 軍 局 長:主持全面工作王興勝 書 記:分管黨務、政工、安保及後勤工作
李興鋒 副局長:分管菸草專賣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