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縣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屯留縣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屯留縣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38年6月在抗日縣政府內設立的行使審判職權的人民司法科。1953年9月,屯留縣人民司法科改建為屯留縣人民法院。1955年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法院正式從屯留縣人民委員會(縣政府)中分離出來,隸屬於中共屯留縣委員會。1958年8月,屯留、長子兩縣合併,稱“屯長縣人民法院”。同年11月,屯長縣併入長治市,撤銷了屯長縣人民法院,只保留了一個屯留法庭,全稱為“衛星公社人民法庭”。1959年9月,屯長縣從長治市劃出,恢復屯長縣人民法院。1961年11月,屯留、長子兩縣分開,恢復“屯留縣人民法院”。目前,全院共有幹警63名。

法院簡介

屯留縣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屯長縣人民法院,始建於1954年8月。目前,屯留縣人民法院共有幹警63名。屯留法院現有審判、行政2幢辦公樓,有1個大法庭,3箇中小法庭,2個調解室。2013年,我院受理各類案件1200餘件。

機構設定

屯留縣人民法院設案件質量管理局、執行局、審判委員會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2個民事審判庭、1個派出法庭和審判監督庭等9個業務部門,設政治處、辦公室、紀檢組、司法警察支隊等隊伍政務管理部門4個,下屬後勤服務中心1個事業單位。

法院建設

2012年以來,我院在市中院提出的“五個強化”和“三三一”工程的發展戰略背景之下,為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公正廉潔、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法官隊伍,進一步落實“公正司法、執法為民”的工作方針,建設“學習型”、“創新型”、“務實型”法院,不斷提高法院審判人員的審判工作技巧和對庭審心理活動的掌握能力,經我院黨組研究決定,在全院開展“審判心理學大講堂”活動。該講堂以心理學為基點,以服務審判為目標,每周一下午由我院黨組書記、院長龐劍威對我院所有法官進行集中授課一小時。兩年多以來,我院已學習了四本心理學書籍:《法官手冊》、《法庭上的心理學》、《心理學概論》和《法官心理與司法技巧》。“審判心理學大講堂”學習形式多樣,以集中學習為主,自學為輔,並形成一些心理學與審判相結合的學術論文。我們學習的宗旨就是學以致用,讓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有意識地運用心理學有效地調控當事人的心理,達到案結事了的理想的政治、社會和法律效果。該講堂已經成為我院的創新名片,我院將本著持之以恆的精神,將該講堂辦得更加具有生命力,更好地服務和實踐於我們的審判實務。

所獲榮譽

在市中院提出“五個強化”發展戰略實施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上級法院和縣人大的監督指導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黨組領導全院幹警齊心協力,團結向上,為我縣的轉型跨越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來,我院的工作獲得了上級法院和縣委縣政府的肯定,並獲得了不少的榮譽。2012年度,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創建省級文明和諧縣城先進單位”,被長治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繫會議授予“黨的十八大期間信訪工作先進集體”,被長治市婦女聯合會授予“維權工作先進集體”,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屯留縣2011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縣委縣政府授予“2011年度人口計生工作協調部門先進單位”;2013年度,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全縣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先進集體”;2014年度,被縣委政法委員會授予“2013年度全縣政法工作先進集體”,被屯留縣總工會授予“2013年度模範工會”,被長治市婦女聯合會授予“維權工作先進集體”,被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2013年度司法文化建設先進法院”,被長治市委政法委員會授予“2013年度長治市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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