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檢查

屈光檢查

屈光檢查是為了了解眼球的屈光程度,以決定所需配戴眼鏡的度數, 檢影屈光必須進行一系列檢查,稱為屈光檢查,即驗光。驗光方法分為插片驗光和檢影驗光。

屈光檢查過程

病史

對每一患者除記錄姓名、性別外,要問及年齡:由其年齡可推知其應有的調節力。

婚否:如已婚,詢問其是否正值哺乳期。

職業:職業涉及患者從事工作性質,了解其用眼情況,並了解其工作環境、有無化學藥物接觸等,這對指導配鏡尤其是配角膜接觸鏡至關重要。

主訴:要耐心聽取病人主訴,認真了解與之相關的問題。例如訴說閱讀後頭痛,則應詳詢其頭痛部位,頭痛性質,頭痛與用眼的關係,是否伴隨眼部其它不適等。又如患者已戴眼鏡,應詳詢其戴鏡歷史,配戴眼鏡年月,眼鏡是否套用睫狀肌麻痹劑後驗光配製,鏡片度數,每天戴鏡時間,有無眼部不適等。同時,要了解其全身健康狀況,如是否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動脈硬化等。了解其既往病史,尤其是有關眼疾病史、手術史、家族史等。

初步檢驗

1.視力檢查

進行裸眼遠、近視力檢查。如戴鏡,則應再作矯正後遠、近視力檢查。並作鏡片度數測定。

2.視野檢查

一般初步先用對比檢查的方法,即檢者用手指從上、下、左、右各個方向自外向內運動,並以自己正常視野與之對比,即可粗略計量出患者視野是否大致正常,如發現有異常,再以視野計詳查。

3.雙眼協合運動試驗及檢查眼位

令患者兩眼看右_、右上、左上、左,左下、右下六個主要方向,檢查雙眼眼球運動是否是同時、等量、等速的共同運動。酌情再行遮蓋法,以查明隱斜視。

4.眼的一般檢查

可用手電筒加放大鏡觀察,也可用裂隙燈檢查,如:查患者面形是否對稱;眼瞼有無腫脹;瞼裂大小;瞼緣有無發炎;結膜有無炎症、贅瘤;角膜是否平滑、透明、規則;前房之深淺;虹膜顏色、位置;瞳孔大小、形狀、兩側是否對稱;晶狀體有無渾

濁、移位。

眼壓的初步測試:檢者以指測法即用雙食指尖交替輕壓眼球,以其感覺的眼球緊張度來估計患者限壓的高低,如有異常,再以眼壓計詳細測量。

眼底檢查:查有無引起視力障礙的疾病。

5.色覺檢查

一般常規用色盲檢查圖檢查患者的辨色能力。

主覺插片法

①凡有角膜雲翳,虹膜粘連,晶體異常或年齡在40歲以上者,可做本法。

②查遠近視力,必要時查調節近點。

③調整試鏡架,使瞳孔正位於鏡框的中央。

④遮蓋一眼,在另一眼前用+0.5D球鏡-0.5D球鏡分別測試,觀察視力增進情況。

⑤如用+0.5D(或-0.5D)球鏡視力增進,則遞增凸(或凹)鏡度數,直至視力達到正常或再增加度數,視力不能提高為止。

⑥如加球鏡(+或-)後視力不能達至正常,可再用柱鏡或交叉圓柱鏡檢查,以判斷有無散光存在。

⑦老視患者應先矯正其遠視力,然後根據年齡和工作需要加老視鏡片。

交叉圓柱鏡檢法

檢查有無散光

將交叉圓柱鏡放於眼前,使柄在45°位置,捻轉鏡柄,翻轉鏡片,詢問被檢者捻轉前後是否同等清楚,如同等清楚證明90°和180°無散光。然後再將柄置於90°,交叉圓柱鏡翻轉後,其視力仍同等清楚,則為無散光。在上述翻轉過程中如視力不同等清楚,為有散光存在。假設交叉柱鏡之“+”號在90°,“-”號在180°時視力清楚者,如為遠視散光,其軸必在90°或其附近;如為近視散光,其軸必在180°或其附近。

校對散光的軸位

將交叉柱鏡之柄放於鏡架上柱鏡軸位的延長線上,捻轉鏡柄,翻轉交叉圓柱鏡,詢問受檢者捻轉前後的視力情況,如視力同等清楚,說明鏡架上柱鏡軸位正確。如不同等清楚,即以清楚的一次為準。將鏡架上柱鏡之軸位交叉圓柱鏡同符號的一側移動5°。再反覆試驗,直到捻轉前後視力同等清楚為止。

校對散光度數

將交叉圓柱鏡的軸位與鏡架上柱鏡之軸相重合。捻轉交叉圓柱鏡之柄,翻轉鏡片,詢問患者的視力情況,如捻轉前後同等清楚,則為原柱鏡的度數正確;否則即應以清楚的一次為準,變動原球鏡和柱鏡之量,如同軸向原柱鏡與交叉圓柱鏡符號相同,則增加柱鏡量,減少球鏡度數;如符號相反,則減少柱鏡量,增加球鏡度數。經反覆試驗,直至捻轉前後視力同等清楚為止。

檢影驗光法

散瞳

①12歲以下兒童一般在驗光前3d用0.5%-1%阿托品眼膏散瞳,直至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睫狀肌完全麻痹。②12-40歲者,用複方托品醯胺液滴眼,5min一次,共3-6次,至瞳孔散大,對光反應消失。如用藥後1h擴瞳不夠大者,可加用其他散瞳劑。③40歲以上者可用1%-4%新福林液散瞳。④疑有假性近視者,必須用睫狀體麻痹劑散瞳驗光。

方法

記載散瞳後裸眼視力。暗室內檢影,患者與檢查者相距1m,令患者注視檢查者之前額,用視網膜檢影鏡或帶狀檢影鏡檢影,按檢影結果查視力,做主覺驗光試鏡,分別記錄矯正視力。7-14d後,瞳孔完全恢復正常時,再行複查。

注意點

①±0.25D以下(球鏡或柱鏡)或視力無進步及眼底有病變者不做復驗。②如懷疑有青光眼者,先排除,後散瞳。⑧檢影驗光患者視力矯正不到1.0者,可行屈光間質及眼底等進一步檢查。

複查

①先查裸眼視力(遠及近)。②調整試鏡架使符合瞳孔距離。③按檢影驗光所得結果,將鏡片放於鏡架上試鏡。如有柱鏡,應注意其軸有無變動,還應根據患者主訴屈光情況,年齡、職業、戴鏡歷史、隱斜度數等適當調整鏡片。④有視力疲勞症狀者,試鏡時應戴矯正鏡片30min以上,如仍不能減輕症狀,可做眼肌檢查。⑤開眼鏡處方時,應測量及記錄瞳孔距離,核對左右眼的鏡片度數。⑥1.5D以上者應分別檢查看遠近時的瞳孔距離,以二者之平均值作為處方之瞳孔距離(老視除外),配遠用及近用雙光眼鏡者,也應分別測定瞳孔距離。⑦高度屈光不正或屈光參差者,若一時不能接受檢影之度數,可酌情按可能接受之度數配鏡,並應向患者說明半年後需要再檢查及更換鏡片。⑧近視眼以度數最低而視力好之度數開處方;遠視眼以能接受之最高度數開處方。此原則也適用於其它配鏡方法。

帶狀光檢影驗光法

操作方法

基本與一般點狀平面視網膜檢影鏡檢影法相同。採用1m距離。右手執鏡柄,推板保持在最高位,示指與內管壁接觸,可任意鏇轉燈座管以改變射入光帶的位置。偏動鏡柄,同時觀察被檢眼瞳孔內光帶的特徵及動向。一般高度屈光不正者,光帶較暗較寬,移動慢;低度屈光不正者,光帶較亮,較狹、移動快。注意鏡柄偏動方向須與光帶垂直,例如向左右偏動檢查180°子午線上屈光狀態時,光帶位置應在90°。示指鏇轉燈座管,檢查者觀察各子午線上瞳孔內光線有無區別,若無區別,則說明並無散光;若光頻寬狹度、明暗度、順逆動不同,則說明有散光存在,同時能較快地找出互相垂直的二主要子午線的位置。一般只須比較90°與180°子午線及45°與135°子午線上有無差別即可。此法驗光一律用球鏡。即中和順動光帶用凸球鏡,中和逆動光帶用凹透鏡,直至光帶不動達到反轉點為止。

定散光軸

一般用順動光帶定軸,因為順動光帶較逆動光帶邊界明確,較易定軸。定軸時應使瞳孔區的光帶狹而明亮。如軸位相符合時,瞳孔區光帶與鏡架上的光帶完全一致,且邊界清晰整齊。如不符合時,則瞳孔區光帶與鏡架上光帶不一致,瞳孔區光帶傾斜,且邊界不清晰,不整齊,這時應鏇轉燈管方向,使兩者相一致起來。此軸位即散光軸位。

屈光檢查-配鏡參考

配鏡處方

配眼鏡的處方中有一些簡便的符號:

D代表屈光鏡度;

S或“球”表示球面透鏡;

+表示凸球鏡片;

C或“柱”表示柱面透鏡;

-表示凹球鏡片;

○表示聯合之意;

例如:眼鏡處方-2.50 D.S

表示2.50屈光度的近視眼。

眼鏡處方+1.25D.C×90°

表示:1.25屈光度遠視散光,柱鏡的軸位在90°方向。

表示:2.00 屈光度近視,聯合1.25屈光度近視散光,柱鏡的軸位在135°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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