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
正文
革命的前提
尼德蘭曾先後被羅馬帝國和法蘭克王國所統治,11-14世紀分裂為許多小封建領地,分屬法國和德國。15世紀,其大部分地區併入勃墾第公國。到1556年該地區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所統治。自16世紀以來,尼德蘭城鄉資本主義有相當發展。北方以荷蘭、澤蘭兩省的工商業最為發達,毛織業、麻織業、造船業極負盛名,航海業和漁業的水平相當高。阿姆斯特丹等城市出現大規模的、集中的手工工場,1548年,阿姆斯特丹的呢絨產量已達1萬多匹。農村中的大部土地掌握在大富商手中。北方諸省在經濟上與西班牙聯繫很少,農奴制也已解體,城鄉中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日益普及,衝擊和瓦解著封建經濟基礎。南方諸省的手工工場也有廣泛發展,資本主義手工工場在兩省的紡織業和冶金業中廣泛興起。在農村,資本主義農場的經營形式也出現了。南方主要城市安特衛普成為當時世界上最重要的商業中心之一,有“世界之花”的美稱,每年有2500多艘來自世界各地的商船在此停泊。但南方諸省在經濟上與西班牙及其殖民地有密切聯繫。經濟的發展引起階級關係的變化。少數貴族特別是北方的貴族階級逐漸與資產階級接近,變為新貴族,參加了後來的資產階級革命,有的還成了革命的領導者。大部分貴族仍然從事封建剝削,但他們同西班牙專制統治也存在矛盾,試圖通過宗教改革沒收天主教會的土地和財產,增加自己的財富。尼德蘭資產階級的逐步形成,使得手工工場主和主要經營國內貿易的商人激烈反對西班牙的統治,他們同愛國貴族聯盟,以卡爾文教為旗幟,在革命中起了領導作用。大商人特別是與西班牙聯繫密切的南方商人,雖然對西班牙人的統治不滿,卻不願意與其完全割斷聯繫,所以在鬥爭中具有保守性和妥協性。市民階級也在急劇分化。西班牙統治者查理一世和腓力二世及其控制的天主教會推行專制主義,任意破壞尼德蘭各省區和城市的特權,勒索大量捐稅;設立宗教裁判所,殘酷迫害新教徒。這一政策嚴重地束縛了尼德蘭資本主義的發展,加劇了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
革命的經過
16世紀60年代初,加爾文宗新教徒多次舉行反對天主教會的武裝暴動。從1561年起,尼德蘭各城市的卡爾文教派就組織數以千計的武裝隊伍,以傳道集會的形式號召反對西班牙的專制統治。他們還攻打監獄,拆除火刑柱,衝進修道院,營救受迫害的新教徒。1565年荷蘭省督奧倫治公爵威廉一世組織“貴族同盟”,公開抨擊西班牙人的統治違反人性和法律。次年4月5日貴族同盟派代表向西班牙駐尼德蘭總督瑪格麗特呈遞請願書,提出廢除“血腥赦令”,召開三級會議,撤出西班牙駐軍,罷免格蘭維爾的職務,停止宗教裁判所的活動等項要求,同時還表示繼續效忠國王。女總督遲遲不作答覆,有的西班牙貴族還辱罵貴族同盟是“乞丐”。在西班牙政府拒絕讓步的情況下,尼德蘭各地爆發了大規模的人民起義。這說明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再也無法忍受西班牙的統治。尼德蘭革命形勢成熟。
1566年8月11日開始,弗蘭德爾等工業城市爆發反對天主教會的聖像破壞運動。同年10月參加起義者達數萬人。後由於資產階級和貴族同盟的動搖、妥協,1567年春運動遭鎮壓。同年8月,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派F.A.de阿爾法為尼德蘭總督。阿爾發設“調查騷亂委員會”,血腥鎮壓尼德蘭革命者,並推行新的稅制。尼德蘭人民在南方密林中,組成“森林乞丐”游擊隊,襲擊西班牙軍隊;在北方沿海,組成“海上乞丐”游擊隊,襲擊西班牙的船隊和據點,英勇反抗西班牙的暴政。
1572年北方各省舉行大起義,4月1日,“海上乞丐”攻占了澤蘭省的布里爾城。不久解放了荷蘭、澤蘭兩省的大部。同年8月奧倫治公爵威廉一世被推為北方各省執政。南方革命形勢也日趨高漲。1576年9月4日布魯塞爾爆發起義,,攻占了西班牙占領軍總部,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蘭的統治機構。10月,南北17省代表在根特召開三級會議,11月8日,南北各省代表締結《根特協定》:廢除阿爾發頒布的一切法令,南北聯合反對西班牙;承認卡爾文教的合法地位。《根特協定》恢復了南北統一,共同反對西班牙的統治,將南方的革命鬥爭推向高潮,同時也引起南方舊貴族的極大恐懼。懾於革命的不斷深入,在西班牙增兵的情況下,西南幾省貴族於1579年1 月6日結成阿拉斯同盟,宣布承認腓力二世對尼德蘭的主權,天主教神聖不可侵犯。北方7省和南方部分城市為對抗西南幾省貴族的背叛,於同年1月23日結成烏得勒支同盟,規定建立統一的軍隊,採取統一的稅率、幣制和度量衡制,制定共同的軍事、外交政策。同盟促使北方7省完全擺脫西班牙的統治,為聯省共和國的成立奠定了基礎。1581年由北方各省代表組成的三級會議宣布廢黜腓力二世,正式成立聯省共和國。由於荷蘭省在聯省中的經濟和政治地位最重要,因此亦稱荷蘭共和國。簡稱荷蘭。隨後,荷蘭在軍事和外交上取得反西班牙鬥爭的勝利。1609年1月9日,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被迫與荷蘭簽訂《十二年停戰協定》,在事實上承認了荷蘭的獨立。尼德蘭革命在北方獲得完全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