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尕布曾1900年生於肅北鹽池灣,長大後被可魯溝旗旗主索諾木旺吉勒委任為鹽池灣部落頭人。據說他擔任部落頭人時非常年輕,辦事幹練,很快得到上司和牧民的信任,對該部落的鞏固和發展貢獻甚多。1941年後曾任肅北設治局蒙民自衛隊隊長,有效地維護了地方的社會治安和民族利益。
人物生平
1949年10月25日,尕布曾、龔吉布同人民政府派來的代表閻保祿一起,主持召開了肅北蒙古人歷史上的第一次蒙民民眾大會,宣布成立了"肅北蒙民臨時自治委員會"。參加大會的蒙古族民眾代表四十七人,一致推選尕布曾為臨時自治委員會副主席。會後,尕布曾和牧民代表老巴力曾,隨著專署派來的工作人員到酒泉匯報工作。酒泉專署批准肅北蒙民臨時自治委員會為縣級政權,並同意選舉結果,任命包布拉為委員會主席,尕布曾為副主席。
1950年4月上旬,尕布曾應酒泉專署邀請參加民族聯誼會。 經過各族代表的充分醞釀討論,當選為酒泉專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在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他組織牧民開展生產自救活動,幫助臨時自治委員會工作人員把從玉門赤金等地運來的救濟糧食四千五百斤、種子五千斤以及布匹等物,分給牧民安排生活和生產,度過了春荒。
1950年5月, 匪首馬玉林、畢善祿等,拼湊成立了“仁義救國軍”,尕布曾被威脅、利誘任師長,但能積極參與營救人民政府的代表閻寶錄,暗中抵制國民黨殘匪攻打安西。
1950年7月29日,在鹽池灣紅泉召開的第二次蒙民民眾大會上,尕布曾被選為“肅北蒙民自治委員會”(縣級)副主席。他積極配合人民政府組織地方武裝保護牧民,後又組織牧民往石包城搬遷。10月初,搬到石包城一帶的牧民反映草場緊張,而且不時遭受零散土匪騷擾,要求再次搬家,他又組織多數牧民搬到了安西布隆吉。
1951年4月,在安西布隆吉主持召開了肅北自治區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會,除總結安排工作外,討論通過了《蒙民公約》和條件成熟時搬到"蘆草灣居住,進行長期生產建設"的提議案。在區工委領導下,尕布曾與政府幹部一起,深入到牧民民眾中,調查戶口,建立和完善基層政權,動員牧民拉駱駝進山支援解放軍剿匪,宣傳抗美援朝,制定愛國公約,還幫助原焉耆部落的牧民和牲畜安全遷回了新疆。
解放初期的幾年中,尕布曾擁護黨和人民政府,積極工作,得到了自治區各族人民民眾的信任。1954年7月,當選為自治區政府主席。1956年,又當選為肅北蒙古族自治縣第一任縣長。任職期間,在黨的領導和全縣各族人民支持下,為實現自治縣民族區域自治、穩定社會秩序、恢復和發展畜牧業經濟、開拓種植業、創辦手工業做出了貢獻。
1959年,尕布曾因受參與陰謀叛亂假案的誣陷被捕入獄,家庭財產被沒收,本人被判處死刑。1960年12月冤死獄中。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平反昭雪,恢復了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