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股份

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由原來的非流通股東把自己的股份送給流通股東,從而獲得流通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總股本是不變的。另一種是由上市公司採取公積金送股,然後非流通股東把自己應獲得的股票再轉送給流通股東,在這種方法下,公司的總股本就會出現變化。

轉增股本是用公司的資本公積或者盈餘公積增資的一種方式,流通股股東股改獲得的對價是由公司增資獲得,但是增資本來是對於所有股東都按持股比例增加股份的過程,但是由於非流通股股票要得到上市流通的權利,不享受此次增資增加的股份,變相的來說是非流通股股東送給流通股股東一定的對價股份。股改前流通股17623萬股,非流通股16437萬股,總股本為34060萬股;股改後流通股26915萬股,非流通股16347萬股,計算此相對對價:

假設此增資的股票是非流通股股東轉讓的,設轉讓股份為X,轉讓後流通股、非流通股份額比例為26915/16347=1.646,總股本數為34060萬股。

(17623+X)/(16437-X)=1.646 (保持流通與非流通的股份比例不變),解得X=3565萬股,3565萬股/17623萬股*10=2.02,

因此此股份方案相當於非流通股股東拿出3565萬股支付給流通股股東,相當於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2股對價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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