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製藥用純化水設備

 製藥用純化水設備的產水標準
製藥用水主要分為飲用水、純化水、注射用水、無菌注射用水。國家對製藥用水的規定十分嚴格,在2000年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明確規定飲用水不能直接用於製劑或者是試驗用水。
在藥典中規定純化水是通過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製取的水,不會含有任何的添加劑,這種水可以作為普通藥物製劑用的溶劑或試驗用水。在純化水的基礎上在經過淨化後的水可以作為注射用水。
總之飲用水要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純化水要符合2000年版中國藥典的規定的純化水的標準。
GMP對製藥用純化水設備的要求
國家對製藥用水製備的裝置有一定的要求,主要是:

1、結構設計上要簡單、可靠,便於拆裝。
2、設備的設計要標準化、通用化、系統化,這樣便於拆裝、清洗和更換零件。
3、設備的內外壁要採用拋光處理,避免了衛生死角,並且防止腐蝕、生鏽等情況的發生。
4、設備要選用不污染水質的材質,並且要對設備進行定期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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