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保護範圍

專利權保護範圍,是指專利權效力所及的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徵和技術幅度。因此,專利權範圍即是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我國《專利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與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達請求保護的範圍。因此在認定專利權保護範圍時,首先是以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準,這裡“為準”是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特徵參數實質內容為必要,並在此前提下,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書。專利權的法律保護是一國法律對專利權人的權益所作出的保護,但專利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它不同於有形的財產,因而在界定其保護範圍上就顯不易。為此,產生了不同的學說,被立法者採用,即成為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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