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江蘇省射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
(二)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並組織實施縣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改革方案,審核黨政群部門股級以上機構設定;審核各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
(四)協調審核並負責上報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界定和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縣委各部門與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級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承擔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出台的涉及部門職能內容的規範性文稿的審核工作。
(五)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部門管理機構,以及受縣委、縣政府委託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人大、縣政協、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和縣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受上級委託,協調管理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部門設在我縣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對具有行業和行政管理職能的資產經營公司和公益性企業的人員使用數額審核、管理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規定;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縣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供給方式;指導縣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縣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九)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註冊登記的政策、規定;負責全縣各級所屬事業單位註冊登記管理工作。
(十)監督檢查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縣編委以及上級編制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綜合督查科):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工作;負責縣級機關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調整和縣級機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機關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對全縣各機關事業單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查處。
(二)事業機構編制與登記管理科:擬定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級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並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各系統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具體政策、規定;負責縣鄉級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並確認設立、變更事業單位的機構屬性、所有制性質、業務範圍、登記名稱和法人代表,辦理登記手續,核發登記證書;負責維護核准登記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對違反登記管理的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