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統計局

(二)制定本區統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統計調查計畫和工作方案,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 (五)公布並出版全區性的統計資料,定期發布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八)協調管理本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所要公布的統計資料。

機構簡介

寶安區統計局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一號區委區政府大樓三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統計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度制度和核算制度,完成國家、省、市、區政府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
(二)制定本區統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統計調查計畫和工作方案,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組織擬定全區統計管理政策、規章和標準,並負責監督執行。
(三)收集、整理並提供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綜合職能部門提供統計資料,配合上級統計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
(四)收集、整理並提供港澳台、沿海、珠三角地區基本統計資料,研究分析本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公布並出版全區性的統計資料,定期發布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六)協調並指導本區各部門、各單位建立健全統計網路;組織建立和管理統計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
(七)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與交流活動,依法向國內外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八)協調管理本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所要公布的統計資料。
(九)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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