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國內外貿易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我縣情況制定相應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
六、擬訂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糧食、棉花除外)進出口計畫及配額;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
八、擬訂技術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縣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商務部、省商務廳和市商務局組織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規定承擔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的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按許可權審核和上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走出去”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上報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縣實施“走出去”戰略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管理、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審核上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審核上報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審核、管理我縣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縣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經濟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發展規劃、政策;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經濟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有關對外貿易經濟合作方面的工作。
十五、負責發展我縣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我縣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六、審報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縣代表機構及分支機構;指導和管理各類經貿洽談會、交易會、展覽會及境外來展;按照縣政府確定的分工,審核、審批經貿出國(境)團組。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政務公開、信息化、信訪、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戶籍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綜合文字材料起草、辦公自動化及會議組織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幹部隊伍建設及人事政工、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內部考核工作;負責駐外機構的人員選派和管理;組織指導對本系統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屬企業改革、社會穩定、企業留守人員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內外貿的數據統計匯總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商務局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審報、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商務工作年度計畫安排及年終考核等工作;組織擬訂內外貿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商務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商務運行情況及對策;調查研究商務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組織開展商務專題性調研;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建立管理全縣商務經濟政策資料庫;負責商務工作的對外宣傳;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縣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調查收集國外對我縣出口產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提出應對措施;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協助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組織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相關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跟蹤評估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對我縣相關產業的影響;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經濟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省、市、縣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縣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和產業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開發區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市場科組織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審報設立舊機動車鑑定評估機構;承擔報廢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汽車以舊換新工作,承擔審核上報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工作;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含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商務舉報投訴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四、對外貿易管理科按規定負責審核和上報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及配額;承辦進出口商品配額投標企業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及進出口許可證;審核上報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指導監督國內外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按規定審批和管理外國及港澳台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我縣分支機構。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擬訂技術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相關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指導管理加工貿易,按規定核准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承擔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縣服務貿易管理機制;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新興服務貿易出口,促進國際服務業向我縣轉移;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擬定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省、市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
五、外商投資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吸收外商投資政策規定;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按許可權審核、上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按許可權審核、上報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牽頭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縣吸收外商投資情況的統計工作。
擬定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發布全縣對外合作重點項目;組織實施全縣產業招商工作和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負責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審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鼓勵境外投資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走出去”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上報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牽頭組織實施境外各類資源開發、優勢產能轉移、跨國併購等境外投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擬訂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審核上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審核上報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按規定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申報、管理我縣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雙邊及國外民間組織對我縣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
領導分工
孫 浩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商務局全面工作。
武建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孫浩同志抓好商務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對外貿易管理、對上爭取、省級開發區管理等工作。分管對外貿易管理科、綜合科和行政服務中心視窗。
曹啟武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行政監察室主任。主管紀檢監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分管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外派勞務服務中心。主持外派勞務服務中心工作。
孫思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主管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外商投資企業、市場管理、信訪穩定、局屬企業等工作。分管外商投資管理科、招商科、市場科。
尹秀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曹啟武同志抓好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主管黨務、勞動人事、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境外就業。分管辦公室、境外人力資源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