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州

“靖康之變”後,金扶立劉豫偽齊傀儡政權。齊阜昌二年(1131),於登州牟平縣治,別置寧海軍。阜昌八年(1137),金廢齊,寧海軍為金直接統治。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寧海軍為寧海州,治所仍在牟平縣,轄牟乎、文登二縣,屬山東東路。元因之,仍治於牟平縣城,轄牟平、文登二縣。初隸於益都路,繼隸於淄萊路,至元九年直隸於中書省。明洪武元年(1368),以牟平縣省人寧海州,僅轄文登縣,州治不變,但改隸於萊州府。洪武九年復登州府,寧海州隸。民國2年(1913),改寧海州為寧海縣。
即今煙臺市牟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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