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縣地方稅務局

普洱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國稅、地稅機構分設時正式掛牌成立,2007年4月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更名為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普洱縣地方稅務局隨之更名為寧洱縣地方稅務局,屬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 寧洱縣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教股、監察室、政策法規股、計會股、規費股、稅政股、征管股和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下設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 縣局機關為省級文明單位,縣級平安單位,無毒社區和無邪教單位,所屬一分局為文明視窗單位,二分局、三分局為市級文明單位。

普洱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國稅、地稅機構分設時正式掛牌成立,2007年4月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更名為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普洱縣地方稅務局隨之更名為寧洱縣地方稅務局,屬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在縣委政府和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縣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寧洱縣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教股、監察室、政策法規股、計會股、規費股、稅政股、征管股和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下設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全縣地稅系統現有幹部職工74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66人,退休幹部8人,平均年齡39.06歲,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60人,中共黨員38人。縣局機關為省級文明單位,縣級平安單位,無毒社區和無邪教單位,所屬一分局為文明視窗單位,二分局、三分局為市級文明單位。
負責全縣範圍內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建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14個稅種,教育費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旅遊宣傳促銷費、地方教育附加4個費種的徵收管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5個費種的徵收工作和工會經費、在滇電力企業水資源費、殘疾人保障金的代征工作。自地稅機構分設14年來地稅部門累計組織稅費收入74.95億元,地稅年組織稅費收入從1994年的1,129萬元到2007年的11,099萬元,增長9.8倍,首次實現年組織稅費入庫突破億元大關,為寧洱地方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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