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教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規劃學校布局;負責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等事宜的審核工作。
(四)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指導學校、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普通高中、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七)規劃指導全縣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教育科研項目。
(八)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學校宣傳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
(九)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十)協助縣委組織部管理縣屬學校領導班子,提出充實、調整、任免意見;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縣屬學校股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的黨建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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