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寧波市體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訂本市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
(二)研究制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積極推進體育改革,促進體育事業發展。
(三)組織實施《奧運爭光計畫綱要》,統籌規劃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培養輸送高素質的體育人才,管理和指導全市性體育競賽工作,承辦在本市舉行的重大體育比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體育工作。
(四)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及體育宣教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幹部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推進體育工作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
(五)培育發展體育產業,歸口管理體育市場,研究制定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培訓服務、技術信息諮詢、體育俱樂部、體育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從業條件和經營規定,考核從業人員,審核體育經營資質,對體育市場進行執法檢查,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和經營活動,管理和監督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六)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公共體育設施進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市級體育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加強對體育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
(七)指導市體育總會、各單項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開展體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市體育社團,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八)指導和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研究制訂全市體育外事計畫,積極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九)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加強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建設高素質教練員、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經營人員、體育管理人員隊伍。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政治處負責和指導機關、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黨委抓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體育外事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本系統黨群、組宣、紀檢、監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做好體育宣傳報導工作。
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信訪安全、保密文史等資料及機關和系統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制訂全市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和體育設施標準;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重大物資的統一採購工作。
民眾體育處
研究制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指導監督和協調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和其他民眾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布局,做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單項體育協會和體育社團工作,負責全市健身氣功的管理。
訓練競賽處
負責協調、管理全市體育訓練競賽工作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負責制訂全市競賽計畫和競賽規程等管理制度;組織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及市以上各項體育競賽的集訓和參賽工作;負責裁判員的培訓管理和運動員、裁判員等級審批、申報工作;指導全市體育科研、人才培訓和學術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傳統體育學校;管理直屬訓練單位的教學、訓練、科研工作。
體育市場管理處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擬定全市體育產業、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從業條件;審批體育類的經營單位、商業性體育競賽和表演;負責對體育經營的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並核發崗位資格證書;監督指導體育彩票銷售工作;依法對全市體育市場進行執法管理,對體委系統產業進行巨觀的管理、協調和指導。
體總秘書處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體育社團發展規劃;負責體育社團籌備申請、成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前的初審;檢查、指導體育社團年度工作;指導體育社團換屆工作;負責體育社團工作效益評估、考核;服務指導體育社團開展內外交流、活動賽事;負責體育社團幹部培訓工作。
直屬單位
寧波市第二少體校(重競技訓練基地)寧波市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寧波市游泳訓練中心
寧波市網球運動管理中心
寧波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寧波市水上訓練基地
寧波市老年體育活動中心
寧波市體育運動學校
寧波市體育訓練工作大隊
寧波市體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