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組織擬訂商貿經濟和業態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指導性商品流通計畫,組織制定市場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對重要商品儲備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各類商貿發展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流通業態和流通組織的創新;指導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物流中心和物流體系建設,大力培育專業化第三方物流企業;核准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
(四)統籌規劃和編制全市商品市場和商業網點建設布局;負責專業商品市場、菜市場(菜籃子超市)管理;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城鄉菜市場升級改造。
(五)負責商貿批發、零售和餐飲、旅館、舊貨流通等服務行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對物資行業的協調、監督和管理;指導家庭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商貿行業協會工作。
(六)負責“菜籃子”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菜籃子”工程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市級“菜籃子”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重要“菜籃子”商品產銷銜接;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酒類流通管理和藥品流通管理。
(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促進流通企業發展,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典當、拍賣、租賃、內資直銷、舊貨和廢舊機動車經營等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市加油站和倉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初審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八)推進國內市場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組織制定商貿行業技術進步發展規劃,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發展電子商務;指導商貿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商貿行業職業技術等級的評審工作。
(九)指導、協調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各縣(市)區政府商貿流通主管部門相關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擬訂有關工作制度和督查重點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政務公開、信息、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事項和綜合性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擬定全市外經貿信息化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外經貿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局計算機網路建設管理工作;牽頭協調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綜治維穩和對口聯繫等工作;牽頭協調落實黨工委議定事項;指導全市外經貿人才隊伍工作;指導系統各單位精神文明宣傳教育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局和所屬各單位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局和所屬各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調研處(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全市外經貿發展戰略、規劃及年度目標;監測分析全市開放型經濟運行狀況,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牽頭組織有關全局性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牽頭外經貿宣傳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課題調研工作;承擔外經貿法規建設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外經貿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意見;協調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培訓;協調處理涉及本局的法律事務;承擔局機關契約協定文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外經貿史志和年鑑的編纂工作。
財務處
參與擬訂全市促進外經貿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各類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牽頭建立完善寧波市外經貿企業網上融資平台;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企業財務運行情況,指導協調外經貿企業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重大經貿活動各類經費的預、決算編報和財務收支管理及會計核算;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行政審批處
外資企業所涉及的各種行政審批,涉及外貿、外資、外經等三大塊辦理事項。
對外貿易促進處
參與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全市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擬訂並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計畫;擬訂並實施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國際服務貿易工作;組織對外貿易展會;研究推進電子商務,指導商務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寧波國際貿易平台中心建設工作;協調落實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對外貿易管理處(進口貿易處)
組織制定重點進出口商品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全市對外貿易運行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指導促進全市商品進出口貿易、加工貿易和出口品牌體系建設;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配額,規範全市對外貿易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工作,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進出口貿易糾紛協調、處理工作;協調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合作和外貿便利化工作;承擔市外貿轉型升級領導小組和市進口貿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電處(市機電辦、公平貿易處)
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擬訂並組織促進外貿企業研發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重點機電產業出口基地建設,協調推進科技興貿基地建設和外貿研發設計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協調與監督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管理及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負責全市易製毒化學品和兩用物項的進出口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擬訂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加強進出口商品地區的貿易政策、法律法規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承擔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外商投資管理處
負責提出全市外商投資規模、發展方向和重點產業建議;負責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性對外招商重要活動;負責全市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外商投資環境改善和外商投資便利化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後續服務;負責指導全市招商機構開展對外招商工作和全市對外招商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牽頭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協調工作;承擔市國際招商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重點開發區域處
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等區域的相關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配合審核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參與指導全市重點開發區域的招商引資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域運行情況,組織指導開發區域投資環境綜合評價、考核工作;承擔市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重點開發區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國際服務貿易處
擬訂並實施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國際服務貿易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組織並指導重要服務貿易活動;指導服務貿易出口基地和品牌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國際服務貿易公共平台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服務外包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服務外包示範園區和培訓機構申報考核工作;負責軟體出口管理及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承擔“兩會一壇”組委會秘書處日常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對外經濟合作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多(雙)邊援助、境外資源開發、項目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指導我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項目企業和境外就業職業機構資格審核;牽頭對外勞務合作和本市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處置相關境外糾紛和突發事件;協調執行我市多(雙)邊援助項目,參與協調外經便利化工作。
境外投資管理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對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按許可權依法核准本市企業對外投資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引導和促進本市企業到境外投資辦企業、設立市場和工業園、建設境外行銷網路;負責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促進工作;協調外經便利化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工團婦)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維護黨的政治紀律,保證政令暢通;保證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保證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承辦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視窗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辦證大廳運作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01〕82號)及有關檔案精神,市外經貿局於2001年7月18日正式入駐辦證大廳,市外經貿局辦事視窗,在中心管委會和市外經貿局的領導下,嚴格執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的各項制度,本著“規範、依法、公開、高效、熱情”的原則,採取“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內部運作、限時辦結”的運作模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大量日常任務。幾年來,所辦理事項件數居辦證大廳各部門辦結項目之首。
2009年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審批職能整合的意見》(甬黨[2007]18號)、《寧波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效能監察目標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甬編辦行[2009]2號)文,我局成立行政審批處,並成建制移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事項進一步增多,涉及外貿、外資、外經等三大塊辦理事項。
目前,辦事視窗工作人員為14人,辦理日常事項30項,年檢事項4項。
一、30項日常事項為: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
2.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的審查;
3.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自用設備免稅確認;
4.技術進口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
5.設立對台小額貿易公司審批;
6.在寧波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辦展項目審批;
7.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
8.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備案;
9.出口商品許可證發放;
10.進口商品許可證發放;
11.加工貿易契約審批;
12.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審批;
13.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轉內銷審批;
14.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變更及延期審批;
15.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證明;
16.技術進出口契約登記;
17.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
18.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許可;
19.敏感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
20.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許可;
21.軟體出口契約登記;
22.本市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核准;
23.本市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在港澳地區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核准;
24.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寧波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查;
25.台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寧波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查;
26.對外援助成套項目施工任務實施企業資格認定;
27.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
28.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包括變更)核准;
29.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包括變更)初審;
30.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地方使用部分)資金計畫備案。
二、年檢事項為:
1.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年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報紙及公告為準,一般年檢時間為每年3月31日至5月31日,集中年檢時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2.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年審。(年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報紙及公告為準,一般年檢時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25日);
3.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證書年審。(年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報紙及公告為準,一般年檢時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25日);
4.境外企業聯合年檢。(年檢時間及有關事項以報紙及公告為準,一般年檢時間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