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縣國土資源局

(三)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土地調查、統計、登記、發證、土地利用動態監測;負責地籍信息系統建設及地籍檔案管理;負責建設用地證後監管工作;負責土地測繪和地價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五)負責土地供應計畫編制、國有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土地的收購、整理、儲備、供應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依法流轉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案的編制,地價確認等事務性 (八)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和土地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負責處理有關信訪、投訴和舉報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我市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服務本轄區發展。
(二)負責組織編制、修訂並實施本轄區及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開墾、復墾)等專項規劃;負責組織編制、修訂並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三)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土地調查、統計、登記、發證、土地利用動態監測;負責地籍信息系統建設及地籍檔案管理;負責建設用地證後監管工作;負責土地測繪和地價管理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四)負責本轄區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編報、分解、執行、統計及建設用地備案工作;負責擬定本轄區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和農用地轉用徵收管理的相關制度、政策;負責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審批;負責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縣政府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以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審查報批及事務性工作;負責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以及臨時用地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負責集體建設用地供地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取土審批工作。
(五)負責土地供應計畫編制、國有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土地的收購、整理、儲備、供應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依法流轉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案的編制,地價確認等事務性 工作,負責土地有償使用契約的簽訂和後期管理以及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管理。
(六)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及採礦權使用費;負責地熱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工作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三級)備案工作。
(七)負責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教、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綜合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八)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和土地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負責處理有關信訪、投訴和舉報工作。
(九)承辦市國土房管局和寧河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管理寧河縣地價評估事務所、寧河縣農村土地管理監察所。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能
1、負責分局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和與分局外部單位聯絡、接待工作;
2、負責分局黨建、組織、宣傳、紀檢及工青婦日常組織管理及上報下達工作;
3、負責分局公務文電收發和運轉,發(報)檔案審核,編髮信息、簡報、總結匯報等工作;
4、負責分局系統人事勞資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分局機關及財務整合單位的財務收支結算、會計核算、財務報表等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分局辦公會的決定、決議及領導批辦事項的督辦和協調落實工作;
7、負責分局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和機動車輛的購置、保管、發放、檢查、維修等事務的管理工作;
8、負責分局的辦公自動化及綜合統計、視窗建設、政務網建設的管理工作;
9、負責分局的印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印鑑的管理和使用;
10、負責分局文書檔案和業務檔案的歸檔管理工作;
11、負責分局治安保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保潔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縣鄉鎮土地站人員管理和工作協調工作;
13、承辦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資源管理科
主要職能
1、負責組織行政轄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以及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報批工作,監督土地利用規劃的執行情況等;
2、負責組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編報和執行工作;
3、負責貫徹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農地轉用徵收和農業結構調整管理的相關制度、政策,並接待業務諮詢工作;
4、負責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縣政府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
5、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以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農業結構調整用地審查報批工作;
6、負責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臨時用地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
7、負責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的供地管理工作;
8、負責地礦資源和取土管理工作;
9、負責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統計數據,並做到數據真實,準確無誤;
10、負責業務檔案立卷歸檔工作;
11、承辦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土地市場科
主要職能
1、負責全縣土地市場集中管理,貫徹落實土地市場制度,依法規範土地市場行為;
2、負責編制土地收購整理儲備計畫及土地供應計畫,並組織兩個計畫實施及調整;
3、負責接待土地市場交易業務諮詢,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入股(出資)、租賃、轉讓等業務及土地出讓集中交易備案件上報工作;
4、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入股(出資)、租賃、轉讓等有償使用契約的後期管理工作;
5、負責土地出讓金、租金等有償土地收益等費用的核定、使用和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閒置土地進行清理,作好處置和利用工作;
7、負責組織土地使用租賃標準的制定及土地出讓金、租金、徵收管理工作;
8、配合市局推動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流轉的相關工作。
9、負責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統計數據,並做到數據真實,準確無誤;
10、負責市場業務檔案立卷歸檔工作;
11、承辦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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