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五)加強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職責。 (六)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三)負責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工作。

機構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的職責劃給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三)增加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四)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五)加強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職責。
(六)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有關文化 藝術的方針、政策;擬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監督管理自治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參與組織自治區重大文化活動。
(三)負責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工作。
(四)負責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自治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貫徹執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監督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 (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監督管理文物、博物事業。組織協調文物、博物系統的文物搶救保護和弘揚利用工作。
(八)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市場違法案件;負責對文化藝術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文化廳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信息、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
(二)人事與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協調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藝術處
規劃自治區文藝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四)社會文化處 (民眾文化處)
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末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 (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農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五)文化產業處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指導、協調基層文化單位的設施建設;承擔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和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成果推廣。
(六)文化市場與財務處
承擔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承辦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 (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 (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前置審核工作;在使用環節對進口網際網路文藝類產品內容進行審查;承擔文藝演出、文化娛樂、文化藝術品經營活動和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承擔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寧夏文物局
擬訂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文物調查、發掘、修復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博系統的文物搶救保護和弘揚利用工作;承擔文物的保護利用和對外交流工作。
(八)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自治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局(自治區文物執法大隊)。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局為自治區文化廳管理的正處級行政機構,其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章,擬定全區文化市場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負責文化市場突發事件應急協調處置;指導市、縣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完成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自治區文化廳行政編制56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0名 (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
五、其他事項
(一)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自治區文化廳負責 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自治區廠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二)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職責分工。自治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承擔“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自治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承擔“掃黃打非”的執法工作。
六、附則
(一)本規定由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自治區文化廳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直屬單位

寧夏文化館
寧夏圖書館
寧夏博物館
寧夏固原博物館
寧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寧夏民族藝術研究所
寧夏岩畫研究中心
寧夏藝術學校
寧夏書畫院
寧夏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司
寧夏演藝集團演出有限公司

工作重點

2013年,全區文化系統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以及全國文化廳局長會議、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建設和諧富裕新寧夏、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總目標,把握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根本任務,服從服務於自治區實施“兩大戰略”和“兩區建設”等中心工作,大力實施文化事業惠民工程、文化產業壯大工程,突出抓好十大重點項目求突破,全面做好八個方面工作出成效,加快推進文化強區建設,在新的起點上奮力開創文化建設新局面。
十大重點項目:一是啟動實施回族音樂匯寧夏項目;二是精心打造1-2部舞台精品劇目衝刺國家“文華獎”;三是大力創建縣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四是高質量舉辦第五屆中國(寧夏)國際文化藝術旅遊博覽會;五是啟動建設寧夏美術館;六是協調推進閱海灣中阿文化產業園和西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項目規劃建設;七是積極參與須彌山文化旅遊項目規劃建設;八是加快推進西夏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九是配合支持南北長灘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與開發;十是全力辦好中阿文化藝術節和東京文化合作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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