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畜牧局

基本介紹

寧城縣畜牧局屬科級事業單位,現有技術人員61人,其中推廣研究員1人,高級畜牧師、獸醫師15人,中級畜牧師、獸醫師21人。下設草原建設工作站、家畜改良工作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飼料行政監督管理辦公室等業務單位,內設奶牛產業辦公室、局辦公室、信息中心、黨辦、財務股,派駐13個鄉鎮動物衛生監督站。畜牧局承擔著全縣畜牧業科技適用技術推廣、畜禽品種改良與最佳化、動物防疫計畫的制定與實施、動物疫情的監測與撲滅、草地改良與生態保護等職能。

下設機構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職能:1、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工作;2、負責動物疫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3、具體承辦動物防疫風險評估和生物安全監管;4、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5、負責管理動物疫病信息網路化報送工作;6、負責全縣動物標識的計畫、發放和防疫管理及養殖(防疫)檔案建立、組織實施動物標識佩戴和相關信息數據錄入等工作;7承擔動物疫病預防、撲滅、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8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9、負責對基層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工作。
二、動物衛生監督所
依法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負責檢疫、監督、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等的管理工作;負責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全縣重大動物防疫違法案件,糾正和制裁動物防疫違法行為;承辦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的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對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指導工作。
三、草原建設工作站
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2、制定全縣草原建設總體規劃,負責實施縣和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各項草原建設任務;3、完善草原植保監測體系,為草原建設和保護提供科學系統的技術資料,為上級部門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4、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草原實用技術及優質高產牧草種植;5、宣傳有關草原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新型草原建設保護技術,培訓相關人員;6、管理、核發牧草種子、飼草料加工各種證照,規範行業市場;7、負責全縣草原征占用及野生植物採集收購管理監督工作。
四、家畜改良工作站
主要職能是:制定全縣畜禽發展改良計畫,開展畜禽改良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套用;畜禽良種推廣、模式化飼養等畜牧業適用技術的開發引進與推廣套用;良種畜禽(包括凍精、胚胎、種卵等)調入、調出、調劑及使用管理;畜牧科技培訓、技術諮詢及技術指導;畜產品安全生產管理及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種畜禽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種畜禽的質量監督、檢驗、監測、管理等工作;負責畜禽品種的普查鑑定、保護培育和引進利用。
五、飼料行政監督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發展飼料、飼料添加劑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飼料、飼料添加劑行業發展規劃,調控飼料、飼料添加劑產業布局,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進行監督管理,規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使用行為,指導鄉鎮飼政管理工作,開展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檢測,提供行業培訓服務和行業數據的統計上報,為政府政策提供依據。
六、奶牛產業辦公室
主要職能能有:宣傳、貫徹、落實乳業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乳業的政策;對全縣的乳業發展提供技術指導、政策諮詢和技術培訓;對鮮奶質量進行監管,為奶站核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為鮮奶運輸車輛核發《鮮奶運輸證》。
七、駐鄉鎮動物衛生監督站
職能: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各級人民政府有關動物防疫的規定及措施;負責本轄區動物疫病的計畫免疫、藥物驅蟲、疫情監測採樣、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等動物防疫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轄區動物疫病的調查、疫情普查和疫情報告工作;負責本轄區動物防疫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村級動物防疫員的聘用、技術培訓和考核;負責本轄區動物診療人員的從業資格報審和管理工作;監管轄區內獸藥經營活動;負責本轄區內動物及產品流通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飼料及添加劑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完成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及縣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籌備並協調組織落實;負責文電運轉、政務信息、文檔管理、印信管理和大事記的編寫工作;負責機關保密、檔案、信訪工作;擬訂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物業管理及其它相關事務性服務職能。
九、信息中心
職能:研究提出全縣畜牧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政務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綜合報告各部門、各行業涉牧重要工作進展情況與工作實績評價意見的提出;研究調查擬定全縣畜牧業產業政策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謀。擬訂全縣畜牧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畜牧業發展年度計畫;組織編制畜牧業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制定重點畜牧業項目的發展規劃及項目庫建設,負責畜牧業建設項目申報工作;承擔畜牧業統計工作,發布畜牧業信息。
十、黨辦
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的要求,抓好黨群工作和黨建工作:聯繫實際,做好黨員、幹部和職工的理論學習、教育工作;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管理和監督,督促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執行黨的紀律;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廉政建設;負責人事、勞資、編制、考核、職稱評聘等。
十一、財會股
職能:編制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審核、匯總、編報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決算;管理機關財務核算及本系統各類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負責畜牧業方面經濟合作項目資金的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畜牧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扶持畜牧業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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