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人民法院

機構概況

寧國市人民法院在編76名幹警中,82.9%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其中研究生2人。在人員編制沒有增長、承擔的審判任務逐年加重的情況下,該院以改革為動力,先後實施了審判流程管理、幹部任職競爭上崗和打破庭室壁壘、跨庭審案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以制度建設和創“學習型法院”為根本,持續加強法官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領導班子和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穩步提高,工作積極性不斷增強,司法形象明顯提高。
經過多年努力,寧國市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2006年審結各類案件4147件,審判人員人均結案129.6件,為宣城市乃至安徽省法院系統人均審理案件數量最大和審判效率最高的基層法院之一。先後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統優秀法院”、“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安徽省法院系統“集體二等功”榮譽,2006年4月,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第七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07年1月,又被安徽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連續6年在宣城市法院綜合考評中名列前茅;連續2屆被宣城市委、政府命名表彰為“市級文明單位”,實現了由一個普通基層法院向省級先進基層法院的跨越。

主要職責

寧國市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寧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依法審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
3依法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以及委託 執行案件;
4調查研究審判工作的法律、政策問題及疑難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參與社會 治安綜合治理;
5對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 人員;協同市編制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
6管理本院經費和物資裝備,組織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本院監察工作;
8承辦其他應由市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內設機構職能

案件審理中心

覆蓋原民一、民二、民三、竹峰(交通)、審監、行政、刑庭7個業務庭審判職能。案件審理中心的7個審判庭不再按照案件類型分案,原則上按照立案順序均等審理所有類型案件,但各有側重:
民一庭側重辦理並指導重大、疑難的民事性質的契約類糾紛案件。
民二庭側重辦理並指導重大疑難的商事及商事性質的契約糾紛案件。
民三庭側重辦理並指導重大、疑難的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
竹峰法庭側重辦理並指導重大、疑難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審判監督庭辦理再審案件及側重辦理並指導重大疑難的權屬、侵權案件,指導除損害賠償以外的權屬、侵權、不當得利、無因管理及特別程式案件審理工作。
行政庭側重辦理重大、疑難的行政案件。
刑庭側重辦理重大、疑難的刑事案件。
審判管理中心
覆蓋立案庭、書記員辦公室、陪審員辦公室的職能及審判監督庭有關審判管理方面的職能。
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審判質量管理、審判效率管理、審判流程管理、審判績效管理工作。
立案庭辦理立案、涉訴信訪工作,審理小額速裁、速裁案件。
書記員辦公室(技術室)負責管理書記員,對書記員進行培訓,同時兼技術室,開展鑑定、評估、拍賣等統一對外委託工作。
行政服務中心
覆蓋辦公室、研究室、政治處職能。
政治處負責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幹警培訓、考核、人事管理、工資管理工作。
辦公室負責全院的後勤保障、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司法統計、微機使用管理及督辦工作。
研究室負責調研、信息、宣傳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收文管理工作,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工作。

執行局

覆蓋執行庭、法警大隊及特定類型案件的訴訟保全職能。 執行局辦理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司法警察大隊負責全院的安保工作,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值庭,維持審判秩序,協助執行和快速反應配合工作。 保全辦辦理特定類型案件的訴訟保全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協助院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受理民眾對本院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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