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實體防護又稱為“物防”,源自於英文“physical Protection”的不同譯意,但是,實體防護卻不是舶來語,中國自古有之,它也不是安全防範行業的專屬――從古至今,盔、甲、盾乃至溝、欄、牆、城堡,最宏偉的則是萬里長城,因此,毫無疑問,實體防護(“物防”)是人類最古老的、也是迄今為止仍然有效的防護。
詳細釋義
所謂實體防護,可以從字面上簡單地理解為:套用實際物體構成防範。
實體防護――依靠物質材料及其結構特性構成實體,達到抵抗損害(破壞)、保護自身和/或保護預定目標的目的,實現威懾、制止、延遲損害(破壞)的作用。
在國家標準GB 50348《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範》的術語2.0.20條中,實體防範為“用於安全防範目的、能延遲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實體防護手段〔包括建(構)築物、屏障、器具、設備、系統等〕。”
實體防護預定防護對象可區分為:區域/界限(包括空間);物體(包括重要財產和物品);人(包括生命)。
實體防護的防護目的第一個方面:保護區域/界限不被未經允許的人及其運載工具進入或越過。
第二個方面:外殼防護。通常外殼保護設備、裝置等的內部不受外界影響,比如防塵、防火、防水、防衝擊、耐腐蝕等,但在安全防範套用上,還要求外殼足夠堅固,防止設備、裝置等的內部不被破壞、不被觸及,這裡的觸及指的是被人的肢體以及人所使用的器具所觸及,包括設備、裝置被打開外殼或活動口、內部物品和部件被取走/被試探/被改變(如拆卸、調換、破壞等),因此,安全防範設備、裝置除了應採用適應工作環境條件的殼體外,更主要的還是採用特定防護要求的殼體。
第三個方面:保護人體不受侵害,主要是防止人體被觸及或雖被觸及但不會被傷害,起碼不被致命傷害。
實體防護(“物防”)的類型分為被動防護和主動防護兩種。其中,被動防護不攻擊所防護的對手,如牆、柵欄等屏障和各種外殼;而主動防護則可以攻擊所防護的對手,或使其喪失繼續攻擊破壞的能力,如在屏障上設定蒺藜、玻璃碴,甚至通電,在通道上設定道釘、陷阱等,甚至與其他攻擊性防護裝置聯動。
實體防護(“物防”)的作用巨觀上,實體防護是安全防範體系的物質載體、實物基礎,不僅經常作為首層防護,而且能夠組合、複合使用,構成多層防護、縱深防護。
示例
――防火。再具體一些,主要可分為阻燃和耐溫/隔溫二個方面,阻燃是不發生化學變化,耐溫/隔溫則是阻隔熱傳導。防火的方式也是通過選擇實體的材料和結構加以實現的。
――耐腐蝕、侵蝕,即抵抗化學力。也是通過選擇實體的材料和結構加以實現的。
――抵抗電磁力,即電磁禁止。電磁禁止方式主要是通過實體的材料和結構反射電磁波和吸收電磁波,同樣,是通過選擇實體的材料和結構加以實現的。
――抵抗技術破解。實體防護(“物防”)已不僅僅是傻大黑粗的東西,在實現固若金湯的同時,可以十分精密、複雜,令對手在有限的攻擊、破壞時限里耗時殆盡,也可以隱真示假、真假不分,設定陷阱和圈套,令對手誤入歧途、不知所措,從而避免或減少可能的損害(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