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實用率常於樓房買賣的銷售單張及廣告之中提及,是一個百分率,計算方法如下:
實用率 =實用面積/建築面積× 100%
這裡即是說,“實用面積”與實用率成正比,房屋的單位實用面積越大,實用率的百分數就會越大。 不過,“建築面積”與“實用面積”其實都是數字遊戲。 付樓款是“建築面積”,樓房尺價再乘以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包括公眾地方,後樓梯、天台、升降機及物業管理處、大堂、住客會所、水池等;而實用面積則代表私人擁有的樓房部分,但由於私人擁有部分包括牆身、窗台及露台等用途受限制的設施,因此用途不大;如要比較不同樓房的實用程度,應以內攏面積量度。
因此,所謂實用率高,只是地產推售的點子,只作參考。
實用面積
實用面積(英語:Saleable area) ,意指建築物業中,可單獨占用的實際面積。實用面積是從建築面積中扣除建築物的公共空間例如會所、電梯大堂及天台、天井、台階等分攤面積,計算得出的面積範圍,但不同地區對“實用面積”的定義存在分別,而“實用率”百份比亦沒有充一標準。
實用面積包括“不實用”的以外牆起量度的牆壁厚度面積。因此, 內攏面積(可鋪地毯面積 Carpeted Area)才能真正反映室內的可用面積。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是地產名詞,與實用面積及實用率計算有直接關係。因應國家地區不同,其定義和量度標準未必一致。
在中國大陸,與建築面積有關的法規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13)和《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等,但每座城市的細則可能有所不同。而在香港,建築面積定義則未有公認量度標準,一般理解是售樓實用面積加上作公眾共有的公共面積。建築面積中,具爭議的是公共面積內有多少項目被包括在內,當中可能包括樓梯、走廊、停車場、管理處、公廁、升降機及其公眾大堂、天井、單位窗戶外的“窗台”等。在台灣則有建築技術規則,其第九章之容積管制即是關於容積率和建築面積的規範。
參見
•建築面積
•總樓面面積
•實用面積
•內攏面積
•容積率
•建蔽率
•利潤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