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站

基本情況

富裕縣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站隸屬富裕縣政府直屬副局級事業單位,負責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工作。

工作職能

1、貫徹實施《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土地承包法》、《會計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
2、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經濟審計。依據《黑龍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開展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和村組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
3、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據《土地承包法》開展對土地承包契約的鑑證,調解和仲裁承包糾紛,指導承包和流轉,維護農民土地經營權益。
4、農民負擔管理。依據《黑龍江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對涉及收費的單位、項目、金額進行監督和審計。
5、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依據《黑龍江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條例》保護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其資產保值增值,對使用、出售、發包進行管理和監督。
6、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依據《黑龍江省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條例》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和監督。
7、農村籌資籌勞管理。依據《黑龍江省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農村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必需的公益事業建設。
8、農民專業協會管理。依據《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意見》,開展對農民專業協會的建立、發展、管理工作。
9、農村經濟統計。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
10、農村集體財務公開,依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加強村集體財務、資產、資源、籌資籌勞的活動的管理和民主監督。
11、處理涉及農村經濟和土地承包糾紛的各類案件及農民對財務、土地資源承包等各類諮詢提供服務。

領導分工

馬 波 農業局副局、站長 負責全面工作,側重辦公室。
范寶富 副站長 負責業務工作,側重契約仲裁、土地經營權證書發放。
喬 偉 副站長 負責“一事一議”、農民專業協會、招商引資、企業包扶、黨建、精神文明、側重契約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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