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在保持基金資產的低風險和高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實現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
(3)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和大額存單;
(4)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中期票據和資產支持證券;
(5)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用積極管理型的投資策略,將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內,在控制利率風險、儘量降低基金淨值波動風險並滿足流動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將基於“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保守與積極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短期利率的變動和市場格局的變化,採用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具體包括:
1、總體資產配置策略
(1)利率預期分析
基於對國家巨觀政策(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的深入研究以及對央行公開市場操作、資金供求、資金流動性、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資金互動、市場成員特徵等因素的客觀分析,合理預期利率變化趨勢,並據此確定投資組合的總體資產配置策略。
(2)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控制
結合巨觀經濟和利率預期分析,在合理運用量化模型的基礎上,動態確定並控制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具體而言,在預計市場利率上升時,適度縮短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在預計利率下降時,適度延長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
2、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短期金融工具作為投資對象,基於對各細分市場的市場規模、交易情況、各交易品種的流動性、相對收益、信用風險以及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要求等重要指標的分析,確定(調整)投資組合的類別資產配置比例。
對於含回售條款的債券,本基金將僅買入距回售日不超過397天以內的債券,並在回售日前進行回售或者賣出。
3、明細資產選擇和交易策略
(1)收益率曲線分析策略
根據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動態變化以及隱含的即期利率和遠期利率提供的價值判斷基礎,結合對當期和遠期資金面的分析,尋求在一段時期內獲取因收益率曲線變化而導致的債券價格變化所產生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將比較分析子彈策略、啞鈴策略和梯子策略等在不同市場環境下的表現,構建最佳化組合,獲取較高收益。
(2)套利操作策略
1)跨市場套利策略
短期資金市場由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構成。由於其中的投資群體、交易方式等市場要素不同,使得兩個市場的資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結構、流動性都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本基金將在充分論證套利機會可行性的基礎上,尋找合理的介入時機,進行跨市場套利操作。
2)跨品種套利策略
由於投資群體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對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種同樣可能因為存在流動性、稅收等市場因素的影響出現內在價值明顯偏離的情況。本基金將在保證高流動性的基礎上進行跨品種套利操作,以增加超額收益。
(3)正回購放大操作策略
當預期市場利率下跌或者利率走勢平穩時,通過將剩餘期限相對較長的短債券進行正回購質押,融資後再購買短期債券。在融資成本低於短期債券收益率時,該投資策略的運用可實現正收益。
(4)滾動配置策略
根據具體投資品種的市場特徵,採用持續滾動投資方法,以提高投資組合的整體持續變現能力。
(5)債券相對價值判斷策略
基於量化模型的分析結果,識別出被市場錯誤定價的債券,進而採取適當的交易以獲得收益。一方面,可通過利率期限結構分析,在現金流特徵相近且處於同一風險等級的多隻債券品種中尋找更具投資價值的品種;另一方面,通過對債券等級、債券息票率、所在行業特徵等因素的分析,評估判斷短期風險債券與無風險短期債券間的合理息差。
(6)波動性交易策略
根據市場利率的波動性特徵,利用關鍵市場時機(例如:季節性因素、突發事件)造成的短期市場失衡機會進行短期交易,以獲得超額收益。
(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國內資產證券化產品具體政策框架下,採用基本面分析和數量化模型相結合,對個券進行風險分析和價值評估後進行投資。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8)流動性管理策略
根據對市場資金面分析以及對申購、贖回變化的動態預測,通過現金庫存管理、回購的滾動操作和債券品種的期限結構搭配,動態調整並有效分配基金的現金流,在保持本基金資產充分流動性的基礎上,確保穩定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每日分配收益: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基金管理人將採取必要措施儘量避免基金已實現收益小於零,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4、本基金場外份額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且每日進行支付。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者在當日收益支付時,若當日淨收益大於零,則增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若當日淨收益等於零時,則保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不變;若當日基金淨收益小於零時,縮減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
5、本基金場內份額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百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計入投資者收益賬戶,投資者收益賬戶里的累計未付收益和其持有的基金份額一起參加當日的收益分配。收益賬戶高於100元以上的整百元收益於每個工作日轉為基金份額支付到投資者的證券賬戶。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其對應比例的累計收益將立即結清,以現金支付給投資者;若累計收益為負值,則從投資者贖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資者賣出部分基金份額時,不支付對應的收益;但投資者份額全部賣出時,以現金方式將全部累計收益與投資者結清;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當日買入的基金份額自買入當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賣出的基金份額自賣出當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8、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