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由於著名地產富力公司在暨南大學百年校慶前捐資1400萬元,暨南大學標誌性建築之一的教學大樓,近日已改為“富力教學大樓”。
校方解釋,按照暨南大學捐款規定,參照其他高校慣例,捐款占到該建築物造價一定比例可以獲得冠名權。為銘記富力義舉,激勵後學,將教學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除了富力公司大喜過望外,這種冠名的做法並不給力。
暨南大學為了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特色,熱誠期待社會各界人士支持該校建設與發展。企業、團體和個人應該支持教育事業。捐助教育事業本來就是一件值得驕傲、值得倡導的事情,不可否認,捐資就可以冠名,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激勵捐助。
但是,冠名應當合理控制,特別是不能過於商業化。高校生存、發展要自籌大量經費,有企業或個人捐資,自然求之不得。他們的貢獻和善意理應得到褒揚,不一定是冠名。試想,一所高校內隨處可見的都是眼花繚亂的各種冠名,好像置身於一堆廣告牌中,會有何感想?百年大學會越來越多,百年企業卻越來越少,要是有的企業冠名高校的建築尤其是標誌性建築,企業因諸多問題破產倒閉成為眾矢之的,難道其名字繼續陪伴高校一直走下去?要是有企業捐資更多,會不會把原來的企業冠名改了,像電視廣告一樣,隔一段時間就換一個名字?
冠名不是兒戲。高校的建築特別是標誌性建築不可隨意冠名,因為一旦冠名,這個名字就成為學校歷史和學校文化的一部分,承載著學校的共同記憶。希望“富力教學大樓”豎起的不僅僅是一個廣告牌,能夠彰顯暨南大學百年名校、華僑最高學府的風采。如果是這樣,就給力了。
投資
教學大樓總計投資人民幣10656萬元,富力公司的捐款僅占總建設款的約13%。捐資比例最小,富力公司卻獨享整座大樓的冠名權,容易造成誤解。別人看到“富力教學大樓”六個大字,以為是全部由富力公司捐資興建的。捐資雖然是一大筆錢,但是,在廣州也只不過是買幾套房的錢,對財大氣粗的富力公司來說,根本微不足道。只要暨南大學不倒閉,就要永遠宣傳富力公司,小投入大回報,比在媒體做廣告划算很多。
根據暨南大學通報,該校與富力集團簽訂協定,成立富力獎教學基金,富力地產向暨南大學捐贈人民幣1400萬。這讓人感到困惑,這筆捐資究竟是怎樣使用的?好像既用在教學大樓上,又用在教學基金上。如果這筆捐資全部用來成立教學基金,促進教育教學水平提高,以其名字冠名就相對合乎情理,畢竟錢都是富力給的,錢花完該基金也就不存在。不論這筆捐資用在兩個方面,還是只用在一個方面,教學大樓大部分靠國家財政撥款建造,都不應該冠名“富力教學大樓”,讓人覺得是買櫝“送”珠。
冠名情況
為何暨大教學樓會冠上地產商的名?在接到本報的徵詢後,暨大新聞中心對此作出書面通報:近日,我校教學大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此事引起了網友熱議。現就富力冠名教學大樓有關問題通報如下:
一、學校為了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特色,自復辦以來多方籌措辦學經費,得到了校董校友和社會熱心人士的關心與支持。
二、2006年11月17日,該校百年校慶前,學校與富力集團簽訂協定,成立富力獎教學基金,富力地產向暨南大學捐贈人民幣1400萬,這是我校百年校慶獲得的最大額度捐贈。為銘記富力義舉,激勵後學,謹將教學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
三、按照暨南大學捐款規定,參照其他高校慣例,捐款占到該建築物造價一定比例可以獲得冠名權。
四、學校熱誠期待社會各界人士繼續支持暨南大學的建設與發展。
學生質疑
2011年5月20日19時,在微博上用“暨大富力”做關鍵字搜尋,可以看到超過200條微博發言,絕大多數都在談論此事。記者翻看微博發現,反對的聲音居多。
記者看到,在暨大教學大樓處立了一塊石碑,名為“富力教學大樓緣起”。碑文提到:“暨南大學建校100周年前夕,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贈人民幣1400萬元,用於援建學校教學大樓,改善學校教學條件……大樓總計投資人民幣10656萬元,其中國家財政撥款人民幣6000萬元,學校自籌人民幣3256萬元,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捐款人民幣1400萬元……謹將暨南大學教學大樓命名為富力教學大樓,並銘緣起,以志其芳。”根據碑文所列的款項計算,富力集團的捐款僅占暨大教學大樓總建設款的約13%。不少學生質疑,富力的捐資比例最小,憑什麼有冠名權?
觀點對碰
從2011年5月19日起,有暨南大學的學生髮現,這座百年名校、華僑最高學府的標誌性建築之一教學大樓冠上了著名地產商富力公司的名字,掛在樓前的“教學大樓”四個金色大字已改為“富力教學大樓”。多位學生質疑此舉“商業氣息太濃”。
暨大校方發表聲明,稱富力地產在百年校慶前捐資1400萬元,主要用於修建教學大樓。
學生和校方可謂都有自己的道理。如何在回報捐贈者的貢獻和善意的同時,保持高校辦學的獨立性,並保護大學的名譽和聲望?這是多所高校都將面對的難題。
從2011年5月19日起,就有暨大學生在微博上爆料,稱暨大主教學樓改名“富力教學大樓”。學生還上傳了圖片作為佐證。此訊息一出便引來眾多暨大的在校生和校友轉發,並熱烈討論。
此前已有三處冠企業名
高校以捐贈者的名字,為校園建築、教室冠名,這已不是新鮮事。
記者走訪了暨大廣州校區,發現無論是教學樓、體育館還是宿舍樓,有近20處建築都有冠名。冠名的類型分為冠人名和冠企業名兩種,其中以冠人名的建築居多。校內冠企業名的建築除了“富力教學大樓”外,還有“合景泰富樓”、“中惠樓”以及“旭日集團運動場”。
以企業名稱冠名
學生認為“商業味太濃”
既然高校乃至暨大本身,以捐贈者的名字為校園建築冠名已不是“新聞”,為何此次教學樓被富力冠名,會引來學生如此強烈的反對呢?
“許多國外名校也都有很多捐助,可他們並沒有到處冠名。富力用1400萬元就可以‘購買’該校最標誌性建築的名字,我覺得對我校聲譽是一種損害。”09級管理學院本科生謝同學說。08級藝術學院本科生王同學則認為,是“地產商”這個身份讓富力的冠名不容易被接受。“我對冠名其實並不反感,但房地產商的名字突然出現在校園裡,離我們這么近,讓我覺得也‘被商業化’了。”
深層背景
高校辦學“很差錢”近半經費靠自籌
暨大教學樓冠名“富力”引來學生反對。但實際上,企業、團體或個人向高校捐資,並為高校的建築、教室冠名,這已成為一種慣有的模式。記者採訪發現,高校教學樓冠名引爭議的深層背景,是高校生存、發展要自籌大量經費。曾在廣東知名高校擔任校領導的資深人士和教育學專家都認為,對此事應該以平常心看待。
“可以說,現在除了少數高校辦學經費充裕之外,多數高校都‘很差錢’。”一位曾在廣東知名高校擔任主要校領導的資深教育人士說。以他所在的學校為例,在校的本科生加研究生共有約2.3萬人。“學校每年運作的經費大約需要7個億,政府的撥款和學生交的學費加起來,大概三點幾個億。剩下的將近一半資金,也就是另外三點幾個億要靠學校自籌。”他說,廣東多所高校的運作情況都類似,約一半的經費要靠自籌。找資源、找經費已成校領導的主要任務之一。
教育部門
叫停以人名冠名高校建築、課室
在國家教育部網站上找到1997年5月9日頒布、生效的《國家教委關於學校校舍、教室命名的有關規定的通知》,並摘錄該規定內容如下:
一、各類大、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幼稚園的屬國有資產的校(園)舍、教室及其他建築物,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拍賣其冠名權
二、校(園)內各類教室、各類建築物不得以捐資者名字命名。如遇特殊情況,高等學校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門(國家教委直屬高校報國家教委)審批……五、為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凡捐資者,可在校園內刻石記名,以資紀念。
教育界觀點
冠名取決於錢的來路和附加條件
“說實話,目前捐資助學在中國還沒有形成一股風氣。‘化緣’並不容易。”這位資深教育人士介紹,而在有意捐贈的個人、企業和團體中,提出冠名要求的“並不少見”。“當然也有很多人捐了錢不求冠名。但我認為,不論是否提出冠名要求,都是人之常情,沒有高低之分。”他認為,“如果捐助的企業是合法的、有一定知名度和社會聲譽的,它要求給學校的建築冠名,我認為沒什麼問題。如果這個錢來路不明,或者企業本身可能有些違法行為,就不能接受捐贈。另外,如果說捐贈者要求學校在辦學方面做出改變,這個錢也不能收。”該資深教育人士說:“雖然暨大教學樓冠了富力的名,但辦學還是按暨大的方式來。只是一棟樓的名字發生了變化,有何影響呢?”他談到,無論是在美國還是中國香港,很多高校接受社會各界團體、個人、企業的捐助,也會以其名字為校園建築、教室甚至學院、研究機構冠名,但學校辦學的獨立性不受影響,社會輿論和師生對此也沒有意見。
專家視角
捐助教育值得倡導需要更多激勵
有專家指出,捐助教育事業本來就是一件值得驕傲、值得倡導的事情,國外對慈善捐贈的鼓勵制度非常積極。在國內,慈善捐助往往得不到更多的回饋,那反過來如何激勵捐助呢?
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敏強認為,從目前及未來的發展趨勢看,高校的生存、發展需要參與社會競爭,需要到社會中去爭取資源。高校如何回饋捐贈者的貢獻和善意,方式可以探討。但張敏強表示:“希望學生不要用拔高的道德標準去要求學校。”
“對於社會慈善的支持,稅收的確沒有體現”,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認為,目前稅收政策對慈善捐贈的激勵作用不夠。他認為,目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比例還有待提高,稅收對慈善的支持不明顯打擊了企業參與社會慈善的積極性,目前從事慈善活動的企業並不多。林江還指出,國外對慈善捐贈的稅收抵扣範圍很廣,直接給學校、個人的捐贈,只要出具相關證明,就能抵扣。但我國只能通過經過認定的慈善組織的捐贈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