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鹽業
安徽省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鹽務局)位於宿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外環路與金海大道交匯處,是一個政企合一的國有中型企業,兼有行業管理和經營開發雙重職能,下轄四個縣公司(局),擔負著全市四縣一區600餘萬人口的食鹽供應和鹽業市場管理雙重職責,在全省鹽行業有著重要的地位。 安徽省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前身為鹽業蔬菜公司,76年與蔬菜公司分離成立宿州市鹽業公司,91年經市政府批准,恢復鹽務局,與鹽業公司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分別擔負著本行政區域的鹽務管理和食鹽供應工作。98年改制為鹽業有限公司,性質為國有獨資企業。遵照省政府指示,2002年底,整體上劃到省鹽業總公司垂直管理。2010年按照省公司的統一安排與部署,公司進行了三項制度改革和體制改革,名稱變更為安徽省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共有職工262人,其中在崗職工141人。管理部門是領導班子和五科一室,共24人;經營部門有七個鹽管所和非鹽商品經營公司,共70人,負責墉橋區食鹽、工業鹽的供應管理和非鹽商品經營工作;固定資產是870萬,年利稅191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運銷科、人事科、市場發展科等。
經營部門七個鹽管所(鹽業批發部)、非鹽商品經營公司。
直屬部門下轄蕭縣鹽務管理局、靈璧縣鹽務管理局、泗縣鹽務管理局、碭山縣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
領導班子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經理、黨委書記:張鷹。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陳勇。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張從生。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魯思華。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江雲。
宿州市鹽務管理局、宿州市鹽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