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縣質監局
負責全縣質量工作。 負責全縣質量監督工作。 組織制定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質量振興計畫,制定當地加強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的措施,組織開展質量興縣活動;落實質量獎勵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推動實施名牌戰略,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執行省局下達的統檢、定檢計畫;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工作。組織協調依法查處全縣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標準違法行為和流通領域中的計量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申訴工作;組織全縣本系統日常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縣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有關地方標準;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準、農業標準化、企業標準化、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產業等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標準的貫徹執行;統一管理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仲裁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綜合全縣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管理。負責全縣產品質量認證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對國家實行強制管理的安全認證產品進行監督管理;協助市局管理質量檢驗、計量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組織制定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一管理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財務、科技、防偽、統計、國有資產、信息化等工作;負責本局隊伍建設;指導有關社團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