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市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征管和稽查。
(五)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六)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保證應收盡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聯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進行行業稅負監控、建立分管稅種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測算指標預警值、制定分稅種的具體評估方法,為基層稅務機關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供依據和指導;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稅收案件的審理;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等事項;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負責稅務行政己結案件的評議、複查工作;負責稅收法規的宣傳培訓;負責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備查備案及彙編工作;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徵收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視同普通發票管理的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欠稅公告的管理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公務員考核獎勵、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監察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計畫統計科:負責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核算、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入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辦稅服務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發票發售和繳銷、專用發票報稅認證、諮詢輔導;負責受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金稅工程各個系統的日常運行的維護,保障網路暢通以及日常數據處理、傳輸和防偽稅控系統發行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