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類型

主幹家庭特點是家庭內不僅有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還有一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存在。 聯合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多、結構複雜,家庭記憶體在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幾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 單親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但可能會受其他關係的影響。

主幹家庭

又稱直系家庭。是指由兩代或兩代以上夫妻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且中間無斷代的家庭。在我國,主幹家庭曾為主要家庭類型,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此家庭類型已不再占主導地位。主幹家庭特點是家庭內不僅有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還有一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存在。

聯合家庭

指包括父母、已婚子女、未婚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幾代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聯合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多、結構複雜,家庭記憶體在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幾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

單親家庭

是指由離異、喪偶或未婚的單身父親或母親及其子女或領養子女組成的家庭。單親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但可能會受其他關係的影響。此外,經濟來源相對不足。

重組家庭

指夫婦雙方至少有一人已經歷過一次婚姻,並可有一個或多個前次婚姻的子女及夫婦重組的共同子女。重組家庭的特點是人數相對較多、結構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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