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材料自身的污染是室內毒氣的第一污染源。在建築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冬季,施工人員就會在混凝土中大量添加防凍劑等添加劑;有的施工單位未為了搶工期,提高混凝土的凝固速度,就會使用高鹼混凝土膨脹劑和早強劑等。這些添加劑都是化學物質,進入牆體後,添加劑里的有毒有害物質就會慢慢散發出來污染室內環境。同時,建築中使用的石料、磚塊中含有放射性物質等,也會造成室內環境污染傷害人體。
不環保的裝飾裝修材料是第二污染源。在室內裝修過程中,各種夾板、貼面板、木板、強化和合成地板等被大量地採用。這些材料中的粘結劑含有游離甲醛,在裝修後就會逐漸釋放出來。
室內家具的污染是第三污染源。目前市場上的家具質量良莠不齊,一些家具及其製作材料中含有甲醛、笨等多種污染物。製作家具大量使用的如膠合板、細木工板、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等人造板材,對室內空氣的污染也相當大。
居家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染也不容小視。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也不知不覺地“製造”了大量的有毒氣體,如廚房煤氣燃燒、烹調油煙產生大量的CO2、NO2、SO2、可吸入顆粒物、鹵代烴、多環芳烴等有毒污染物;,摩絲、髮膠類美發用品,空氣清新劑、清潔劑、殺蟲劑等也會產生有毒有害的化學氣體。
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1.總則1.0.1為了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保障公眾健康,維護公共利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全全適用,特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築工程及其室內裝修工程的環境污染控制。本規範不適用於構築物和有特殊淨化衛生要求的民用建築工程。
1.0.3本規範中實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學污染物甲醛、氨、苯及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
1.0.4民用建築工程按不同的室內環境要求分為以下兩類:
1、Ⅰ類民用建築工程:住宅、辦公樓、醫院病房、老年建築、幼稚園、學校教室等建築工程;
2、類民用建築工程:旅店、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商場(店)、公共運輸工具等候室、醫院候診室、飯館、理髮店等公共建築。
1.0.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遵守國家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工程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築材料和裝修材料。
1.0.6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民用建築civil building
指非生產性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辦公樓、幼稚園、學校、食堂、影劇院、商店、體育館、旅館、醫院、展覽館等。
2.0.2民用建築工程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本規範所指民用建築工程是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建築結構工程和裝修工程的統稱。
2.0.3室內環境污染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室內空氣中混入有害人體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揮發性有機物等氣體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