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孔融罪狀令

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之采其虛名,失於核實,見融浮艷,好作變異,眩其誑詐,不復察其亂俗也。 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傳融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若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饑饉,而父不肖,寧贍活餘人。 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雖肆市朝,猶恨其晚。

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之采其虛名,失於核實,見融浮艷,好作變異,眩其誑詐,不復察其亂俗也。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傳融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若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饑饉,而父不肖,寧贍活餘人。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雖肆市朝,猶恨其晚。更以此事列上,宣示諸軍將軍將校掾屬,皆使聞見。(《魏志·崔琰傳》》注引《魏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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