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殘疾人聯合會

縣殘聯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開展工作,接受州殘聯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1、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2、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3、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履行方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康復扶貧和文化體育、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組織建設、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人預防工作,積極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貧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搞好調查研究,為黨委、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政策和計畫提供意見和建議,對相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6、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7、指導鄉鎮殘疾人聯合會的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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