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和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檔案、機要、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和印章、印件的管理;做好局內外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辦事樞紐作用,協助局領導抓好機關思想、文化、制度建設。
組織人事監察科
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幹部職工人事管理業務工作,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乾部考察、紀檢監察、黨群工作。負責工資審批、技術職稱﹙等級﹚申報、人事檔案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各項具體工作。編制年度學習培訓計畫,做好乾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國土資源所規範化建設任務。
綜合科
負責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相關業務,組織實施各級批准建設的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並對實施的工程項目進行全程監管;負責綜合統計、專業統計工作。
執法監督科
對全市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有關執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執行;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辦理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案件的有關事宜;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
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國土資源對外合作與科技發展規劃、其他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查鄉(鎮)、街道國土資源規劃,參與審核申報城鎮總體規劃,承辦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件;組織調查評價全市國土資源狀況。
耕地保護科
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切實做好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報件的審查報批;配合科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農民建房用地審批工作;配合搞好違法用地的清理工作;負責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收繳入庫;建立農用地轉用、耕地占補平衡台帳;按時完成各類統計報表上報。
地籍管理科
負責城鄉地籍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地籍管理的法規政策,擬定全市的地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做好土地資源調查,健全土地統計台帳,加強土地動態監測;負責審核城鄉土地登記、核發證書;負責地籍檔案歸檔、提供查詢等工作。審核管理規劃區內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等變更登記;負責各類用地的土地勘測定界的審查。配合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工作。
測繪管理科
參與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編制並組織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市場;組織開展測繪項目管理;監督檢查測繪產品質量和各類測繪成果;對測繪成果使用進行歸口管理;依法審核對外提供的測繪成果,並會同有關單位對使用涉密成果單位進行定期檢查;審核本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開展測繪任務登記;審批市外組織、個人來宣測繪。保護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標誌。
土地利用科
負責建設用地供地、供後監管工作和農用地分等定級估價工作,收繳土地出讓金,清理處置閒置土地。審核備案土地使用權評估價格,審批、報批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預測等工作。
礦產開發科
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機關劃定礦區範圍,按發證許可權審批、頒發採礦許可證,辦理採礦權的變更、延續、註銷或轉讓等工作,審查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調處採礦權屬糾紛,協助查處無證開採、越界開採和破壞浪費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保護合法採礦權,按規定許可權參與採礦權招標、投標的有關管理工作。
地質勘查儲量科
負責地質勘探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探礦權設定有關業務工作,徵收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調處探礦權屬糾紛,協助查處無證勘查、越界勘查、非法轉讓探礦權、非法進入勘查區的行為,開展轄區內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壓覆礦產資源報告的初審,參與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的審查工作。
地質環境科
負責組織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調查、掌握全市的地質災害情況,做好地質災害監測群防系統建設。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和資金提出初審意見。組織或配合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督礦山環境的恢復治理,組織保護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景觀、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組織開展地熱水、礦泉水資源評價、監測,並對開發利用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城鎮、鄉村,移民搬遷選址論證及協調管理工作。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遵守和執行土地、礦產、測繪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巡迴監察,並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當事人進行制止、查處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和本局受理的信訪案件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建議;協助司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強制執行和追究刑事責任。配合、幫助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展對轄區內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清理整頓。
開發區分局
負責宣威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用地計畫的編制,並組織實施。受理開發區內土地使用權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徵用、劃撥、出讓等建設用地報件業務。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及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測評等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土地權屬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和日常地籍變更調查,調處開發區土地權屬糾紛,配合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依法保護開發區內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土地事務所
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理、審核和計繳相關規費,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具體業務;公益性土地地價評估;國土資源相關法律法規的諮詢,協助搞好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
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負責全市國有土地的的收購儲備出讓的各項業務工作力度,指導集鎮國有土地拍賣出讓工作,參與盤活存量土地和基準地價更新工作。
國土資源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
3、開展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做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工作;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協助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書核發和土地動態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農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及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6、協助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開展農用地轉用徵用、集體土地徵收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工作。
7、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行政區域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8、協助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開展礦山生態環境的監督、保護以及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負責完成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預報工作,對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9、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土資源實行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10、協助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完成各項規費的徵收工作。
11、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信訪工作,及時調處、化解各類矛盾和糾紛,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局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張偉:主持全局黨組、行政工作,分管局財務。
黨組副書記譚會明:分管黨務、紀檢監察、婦女、老幹部、保密、工會、局辦公室、組織人事監察股、綜合股;掛鈎落水、熱水、西澤、務德、板橋國土資源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董選忠:分管礦產開發股、地質勘查儲量股、地質環境股、測繪管理股、整規辦;掛鈎得祿、來賓、倘塘、楊柳、雙河、普立國土資源所。
副局長劉英:分管規劃股、土地利用股、征轉用地管理股、土地事務所、開發區分局;掛鈎鳳凰、東山、羊場、海岱、田壩國土資源所,聯繫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智:分管執法監察大隊、執法監督股、地籍管理股、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掛鈎文興、寶山、格宜、龍場、樂豐、龍潭、阿都國土資源所。
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李勇主任:主持中心工作,分管中心財務;協助劉英副局長聯繫用地保障工作;聯繫西寧、雙龍、宛水、虹橋、豐華國土資源所。
地址
宣威市振興中路8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