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將市國土資源局宣州區分局的職責交由宣州區政府承擔,宣州區按照規定整合相關部門職責,設立自然資源規劃管理機構。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及宣州區分局、市城鄉規劃局及宣州區分局。
宣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宣城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宣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將市國土資源局宣州區分局的職責交由宣州區政府承擔,宣州區按照規定整合相關部門職責,設立自然資源規劃管理機構。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及宣州區分局、市城鄉規劃局及宣州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