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公主[唐憲宗女宣城公主]

宣城公主(649—714年),隴西狄道人。唐高宗李治第二女,母為蕭淑妃,有同母兄弟許王李素節,初封宣城公主。

她曾因太和公主的事情被罰過。唐武宗會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843年),遠嫁回鶻的唐憲宗第十女太和公主回朝,武宗命令諸公主迎接。陽安長公主、宣城公主、義寧公主、真源公主、真寧公主、臨真公主等七位公主拒不從命,不肯出迎。武宗大怒。二月二十七日,下令罰奪陽安長公主封絹300匹、宣城等公主封絹各100匹以贖罪,並將此事記載於史,詔示後世。

參考資料

《新唐書 列傳八 諸帝公主》

宣城公主,下嫁沈<立義>。

......

同卷關於太和公主的記載:主(太和公主)始至,宣城以下七主不出迎,武宗怒。差奪封絹贖罪。宰相建言“禮始中壺,行天下,王化之美也,請載於史,示後世。”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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